(2025-11-04热点)-机器人牵机器狗遛弯把大哥看懵了,公共安全规则不能缺位

 2025-11-07  阅读 1  评论 0

摘要:上海徐汇滨江的傍晚,一名人形机器人牵着机器狗缓步过马路,自动驾驶汽车主动避让。路人驻足凝视,仿佛科幻片照进现实。可这“电子主仆”的温情画面背后,却是一场未经审批的街头测试——没有明文许可,没有数据合规声明,更无事故责任清单。这场由杭州宇树科技主导的技术演示,并

上海徐汇滨江的傍晚,一名人形机器人牵着机器狗缓步过马路,自动驾驶汽车主动避让。路人驻足凝视,仿佛科幻片照进现实。可这“电子主仆”的温情画面背后,却是一场未经审批的街头测试——没有明文许可,没有数据合规声明,更无事故责任清单。

这场由杭州宇树科技主导的技术演示,并非娱乐表演,而是真实场景下的算法迭代。机器人需抓握狗绳、动态平衡、低延迟协同,每一步都在挑战多智能体协作的极限。此前测试中频频跌倒的窘境,已显著改善。高曝光度带来海量真实数据,推动AI进化。但技术向前狂奔,法规却仍在原地徘徊。

机器狗不属于交通工具,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未对其通行权限作出规定。它能否上路?该走人行道还是非机动车道?目前全无答案。上海虽未明文禁止,但亦无许可机制。类似测试多依托“开发者大会”等名义进行,游走于监管灰色地带。杭州则更进一步,拟出台全国首部《具身智能机器人产业条例》,试点机器狗在景区、街区常态化巡逻。两地差异折射出全国性标准的缺失。

更隐秘的风险藏在摄像头里。机器狗搭载传感器与图像采集设备,若在公共空间持续记录路人面部、行为轨迹,是否触碰《个人信息保护法》红线?法律明确要求“最小必要”原则,敏感信息须获单独同意。然而,宇树科技并未公开其数据处理规则——采集范围、存储期限、脱敏方式均不透明。公众成了无知情权的“实验对象”。

一旦发生事故,责任又该如何划分?若机器狗失控撞人,生产者依《民法典》第1202条承担无过错责任;若因使用者违规操作引发事故,则需自负其责;若管理方未设禁区、未做警示,也可能承担补充责任。但现实中,三者边界模糊,追责困难。没有强制技术标准,漏电、爆炸、程序失灵等隐患难以预防。

技术不应因安全而止步,安全也不该为创新让路。真正的进步,在于让二者同行。上海的产业政策鼓励“揭榜挂帅”、建设数字孪生训练场,正是以制度化路径替代野蛮生长。未来亟需建立三重机制:一是地方先行立法,明确测试准入与数据合规要求;二是制定国家技术标准,规范设备安全性能;三是公开责任认定指南,让每台上路的机器人,都有迹可循、有责可追。

当机器学会遛狗,人类更该学会管理自己的发明——不是用恐惧刹车,而是用规则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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