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徐汇滨江,人形机器人牵着机器狗过马路,一辆自动驾驶汽车主动刹车避让。这一幕像科幻电影的切片,却真实发生在2025年的普通午后。路人驻足、手机举起、评论区沸腾——“电子主仆”牵动的不只是好奇心,更是一场技术突进与制度滞后的无声对峙。
这并非表演,而是科技公司对人机协同能力的实地测试。机器人需稳定抓握狗绳、动态调整步态、与机器狗实现毫秒级通信。这些细节背后,是AI在复杂环境中实时决策与多智能体协作的突破。但比技术更值得追问的是:它们有没有权利走上街头?谁为可能的风险买单?
目前,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没有“机器狗”的定义。它既非机动车,也不属于非机动车或行人范畴,法律上近乎“黑户”。在上海,电动平衡车、滑板车已被明文禁止上路——根据《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这类不具备路权的设备只能在封闭场地使用。机器狗虽更智能,但本质上仍属无牌照、无保险、无驾驶资格的“三无”设备,其在公共道路的合法性尚处真空。
有人提出可“参照平衡车管理”,但这只是权宜之计。平衡车由人直接操控,责任主体明确;而机器狗具备自主路径规划与避障能力,一旦发生碰撞,责任应归于操作员、算法开发者,还是产品制造商?《民法典》第1202条规定了产品缺陷致损的侵权责任,但当前行业缺乏国家强制技术标准,何为“缺陷”难以界定。没有标准,追责就成了空谈。
更深层的挑战在于数据与秩序。机器狗搭载摄像头与传感器,在街头行走即意味着持续采集环境信息。若未经处理的影像流入商业系统,是否侵犯《个人信息保护法》所保障的肖像权与隐私权?目前尚无明确合规指引。与此多地已开始试点:北京用机器狗巡检长城,绵阳警方将其编入巡逻队,龙岩园林部门启用机器狗劝导不文明行为。而杭州更是迈出关键一步——正在制定全国首部专门规范具身智能机器人的地方法规,试图为“哪里能走、怎么走、谁来管”划出边界。
技术不会等待法规完善。每一次街头测试都在积累真实世界的反馈数据,推动算法进化。但社会也不能放任风险累积。真正的智能,不在于机器能否模仿人类行为,而在于我们能否构建匹配其能力的规则体系。否则,再先进的机器人,也只是游走在法律边缘的“数字流浪者”。
当机器开始牵着机器散步,我们该牵住的,是那根通往规则重建的绳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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