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躯”字的普通话拼音为“qū”,声调为第一声,属于阴平。这个读音简洁而清晰,在汉语中具有明确的语音指向性。从音韵学角度看,“qū”属于舌面音声母“q”与合口呼韵母“u”的组合,发音时舌尖抵下齿,舌面前部抬起接近硬腭,气流从狭窄通道中挤出,形成清擦音,再与圆唇元音“u”结合,整体发音短促而有力。
“躯”为左右结构汉字,左部为“身”,右部为“区”。其中,“身”作为部首,本身就与人体相关,常用于表示身体、自身等含义;“区”则在此处主要承担表音功能,提示该字读音接近“区”(qū)。在甲骨文和金文中,并无“躯”字的直接原型,其最早可追溯至小篆阶段,由“身”与“區”组合而成。随着隶变和楷化的发展,“區”逐渐简化为“区”,形成了今天我们所熟悉的“躯”字形态。这种形声结构体现了汉字造字法中“以形表义、以声示音”的典型特征。
“躯”字的基本含义指人的身体,尤指整个肉体或身躯。例如:“捐躯赴国难”中的“躯”即强调以生命之体献身国家。“躯”也可泛指动物的身体,如“马躯健壮”“虎躯一震”等表达。在古汉语中,“躯”有时还带有谦称意味,如“微躯”“贱躯”,用于自指以示谦卑。现代汉语中,“躯”多用于书面语或文学语境,日常口语中更常用“身体”“身子”等词替代。常见搭配包括“身躯”“躯干”“全躯”“轻躯”等,多用于描述体态、健康状况或牺牲精神。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躯”不仅是一个生理概念,更承载着深厚的哲学与伦理内涵。儒家强调“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将躯体视为孝道的载体;道家则主张“形神合一”,认为躯体是精神栖居之所,需加以养护;佛教传入后,“色身”与“法身”的区分进一步丰富了对“躯”的理解——肉身虽为幻相,却是修行之基。在忠烈文化中,“捐躯”成为士人最高尚的道德实践之一,《礼记》有言:“临难毋苟免”,文天祥《正气歌》亦云:“是气所磅礴,凛烈万古存。当其贯日月,生死安足论!”这里的“生死”即包含对躯体存亡的超越。因此,“躯”字背后,实则连接着中国人对生命、责任与价值的深层思考。
围绕“躯”字,汉语中衍生出诸多固定搭配与成语。如“七尺之躯”,原指成年男子的身高,后引申为宝贵的生命或人格尊严;“粉身碎骨全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虽未直用“躯”字,但其精神内核与“捐躯”相通。成语“委躯异域”形容客死他乡,带有悲壮色彩;“保躯惜命”则略带贬义,指过分爱惜生命而缺乏担当。在医学或解剖学语境中,“躯干”指除头、颈、四肢以外的主干部分,是专业术语中的标准用法。值得注意的是,“躯”极少单独成词,通常需与其他语素组合使用,这与其语义的具体性和书面性密切相关。
“躯”字频繁出现在古典诗词与现当代文学作品中,常被赋予情感张力与象征功能。杜甫《兵车行》中“牵衣顿足拦道哭,哭声直上干云霄”,虽未明写“躯”,但征人离别的场景无不关乎血肉之躯的命运;陆游《书愤》有“塞上长城空自许,镜中衰鬓已先斑”,其中“衰鬓”与“躯老”暗合,表达壮志未酬之憾。现代作家如鲁迅在《药》中描写革命者夏瑜被杀,其“血染白衫”的躯体成为启蒙与牺牲的隐喻。在绘画与雕塑中,人体(即“躯”)更是核心表现对象,从汉代陶俑到敦煌壁画,从徐悲鸿的《愚公移山》到当代装置艺术,躯体的姿态、比例与表情始终传递着时代精神与个体命运。
进入21世纪,“躯”的概念在科技与社会变迁中不断被重新定义。生物技术的发展使“躯体”不再仅是自然产物——义肢、器官移植、基因编辑甚至虚拟化身(avatar)都在挑战传统对“躯”的认知。与此身体政治、性别研究等领域也促使人们反思:谁有权定义“正常”的躯体?残障、肥胖、跨性别者的身体是否被主流话语边缘化?在这些讨论中,“躯”从一个静态的生理实体,转变为动态的社会文化建构。尽管如此,“躯”字本身仍保持着其语言上的稳定性,继续在新闻报道、法律文书、医学文献中准确传达“身体”这一基本概念,成为连接传统语义与现代思潮的微妙桥梁。
“躯”字虽仅由十画构成,却承载着从生理到精神、从个体到家国的多重维度。其拼音“qū”简单明了,但背后的文化重量却难以估量。无论是古人为国捐躯的豪情,还是今人对身体自主权的争取,“躯”始终是人类存在最直接的物质证明。在这个日益数字化的时代,我们或许更应珍视这具血肉之躯——它不仅是灵魂的居所,更是行动、感受与联结世界的唯一媒介。一字之微,足以映照千年文明对“人”的理解与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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