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班毕业实习报告
人民法院毕业实习报告
今年2月13日是正式开学的日子,按照学校的毕业实习计划,本次实习时间是寒假结束后1-10周,4月20日之前必须返校。经过三年多的系统学习,我习得了较为扎实的法学知识,已经读大学四年级的我离踏入社会只有一步之遥了,本学期终于可以进行一次为期近两个半月的实习了,我一直期待着能早点进入实习单位。
我上学期参加了2012年的国家公务员考试,并很幸运地进入了面试,因此,开学后我用了一段时间准备公务员面试,虽然最终没有通过面试,但我从中学到了很多东西,我最有感触的一点就是要有一颗镇定的心,并学会正确、迅速地表达出自己的真实思想,我想这是当代公务员必须要具备的素质。随后,我积极地与王黎明老师联系,很快便被顺利地安排到了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这算是我理想中的实习地点了。该法院是基层审判机关,能接触到大量的第一手的案子,对于从零开始获取实践经验的我而言是大有裨益的,还有很令我欣慰的一点,那就是洛龙区人民法院离学校很近,我可以很轻松地骑着自行车往返于学校和法院之间。
3月16日早上,我和同学满怀着期望来到了洛龙区人民法院。看到法院办公大楼上所悬挂的国徽的那一刻,一种庄严和崇敬的感觉油然而生。经过和保安的简单交谈后我和同学进去找我们02级的一位学长,他在立案庭,见到他后他热情地把我们带到了政治处,政治处的都科长热情地接待了我们并积极为我们安排实习法庭,我们在政治处待了一天。3月19日,我被带到了少年刑事审判庭,这里就是我实习的地方了,本次实习从今天起正式开始了。
我所在的办公室是少年刑事审判庭厅长室,在里面办公的是一位经验丰富的书记员和去年刚走上工作岗位的初任法官,他们两位算是我的指导老师和引路人吧,如今算是我的朋友了。在实习过程中,他们耐心地教我整理卷宗、书写简单的诉讼文书、甚至很容易的打印机操作方法,一点一滴的关心汇聚起来让我受益匪浅,最终使我愉快地、顺利地完成了毕业实习,真地非常感谢他们。
有人说,法学专业毕业生的实习过程是枯燥无味的,就是签签到、喝喝茶、读读报而已。我却不这么认为,既然学校高度重视毕业实习,并积极为同学们联系实习单位,那么我们就应该认真地深入到实习实践工作中去,摆脱懒散的状态和各种不良情绪,以一颗对知识充满渴望的心去正确应对这次实习。经过本次实习,我真切地感受到了毕业实习的重要性,为将来从事法律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在实习过程中,我接触到了大量的青少年犯罪案件,其中,李某等四人拦路抢劫案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四个17-19岁的青少年为了获得少量的零花钱,竟然合伙拦路抢劫达7次之多,并致部分被害人轻伤。看着厚厚的、整齐有序的卷宗,我感觉到了公安司法机关办案的辛苦和对工作的认真负责,最后四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了六到十一年不等的刑期。案子是结了,可四个年轻的生命要接受牢狱之苦,当前,监狱对被关押的罪犯的教育改造和心理辅导是远远不够的,加上社会对曾经犯过罪的人的偏激态度,我很为他们出狱后的生活担忧。在少年庭,我接触最多的案件是盗窃、抢劫和强奸等案件,这些案件也是传统的高发案件,且惯犯较多。由于职能划分的原因,全洛阳市的扒窃案件都是在洛龙法院少年庭审理的,刑法修正案(八)对刑法第264条做出了修改,对盗窃罪的客观行为表现由原来的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2种,又新增了“扒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的”3种情形,使定罪更为清晰,并取消了以往处以死刑的量刑。而扒窃是没有数额限制的,这就加大了对盗窃罪的打击面,更利于社会的稳定。我接触的扒窃案多次是犯罪分子在公交站牌旁,趁被害人在人群中挤着上车而无防备时下手,这也为我自己提了个醒,以防自己遭遇小偷。
实习是一场不折不扣的法学知识大考验。在办公室里,我几乎每天都会遇到回忆不起某个法条这样的问题。有一次,我在看一份起诉书,同办公室的王姐突然问我在刑事诉讼中书记员要不要回避,我竟然完全没有印象了,支支吾吾不知如何回答,看了法条之后才猛然醒悟。通过这件小事,我认识到了自己的法学基本知识还不够牢固,知识点之间比较僵化,看来经常翻翻书真地有不少好处。我一直把马虎作为我最大的敌人,经过有意的训练,我已经能做到避免我生活中的大部分由于马虎而带来的麻烦,我经常提醒自己“认真第一、保证效率”。在休息时间,我利用法院的海量报纸和法学期刊给自己充电,看丰富多彩的案例成了我的一种娱乐方式。其中,“闯黄灯问题”就是我的一个有趣的发现:2015年,浙江省海盐县有人因闯黄灯被罚,把交-警部门告上法庭,成为全国首例“闯黄灯”行政诉讼案。近日,嘉兴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认定上诉人闯黄灯属违法行为,该判决引起了广泛争议。针对这个案例,法学界有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双方各执一词,我认为“闯黄灯”违法,“闯黄灯”已成为引发路口-交通事故的主因之一,必须加以制止。不久前,武汉警方明确表示闯黄灯“罪”同闯红灯,罚款百元扣3分。
在法院里,我接触到了各式各样的社会角色:法官、检察官、公安民-警、被告人、被害人、律师、证人??,每个人都按照自己的角色行事,各种关系交错相连,各种思想触碰摩擦,我仿佛看到了整个社会的运行结构,开始体会到世间本没有复杂之事,一切都是有规律可循的,突然间对道学产生了兴趣,我想这是因为传统的道学思想中蕴藏着丰富的哲学思想的原因吧。在一个办公室里,我看到了低头忏悔的犯罪分子、看到了义愤填膺的被害人家属、看到了法官办案的公正和镇定,看到了自己心中那个无形的国徽。我开始理解法律,它并不是那么无情的死的文字,法律并非不相信眼泪。法律是人类智慧的产物,它是一个锋利的工具。我想不同的人,甚至法学家们心目中的法律都是不同的,它一直在趋时而改进,以更好地调整本就纷繁的和各种新生的社会关系。但愿有一天法律充满人性的光辉,成为人们心中无形的艺术品,成为人们无上的精神食粮。
在整理卷宗过程中,一开始,我总是弄错各种文件的装订顺序,我当时还很郁闷,产生过一些畏难情绪,后来我多次阅读了案卷装订顺序表并经常向我的指导老师寻求帮助,经过一段时间的锻炼,我把案卷装订得井然有序并整齐大方,成就感充满了我的心,胜利的美好时刻让我又对迎接未知的难题充满了信心。我从这件小事中获得了一个实用的结论:关于装订顺序,不要死板记忆,要搞清楚公安司法机关的职能划分,按照办案时间一步一步来。从前有个老师给我们作了一个鲜明而有趣的比喻:公安机关是做饭的,检-察-院是送饭的,法院是吃饭的,律师是要饭的。在实务中,这个比喻真是恰如其分。
实习不仅是教会我做事那么简单,而是在教育我如何做人。在实习过程中我时刻都把“人际关系”置于心中,我的实习要圆满结束,离不开我身边的指导老师、我的领导及各个机构的工作人员,是良好的沟通让我们得以顺利合作,恰当地完成了一项又一项任务。“沟通是人际关系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它是人与人之间传递情感、态度、事实、信念和想法的过程,所以良好的沟通指的就是一种双向的沟通过程,不是你一个人在发表演说、对牛弹琴,或者是让对方唱独角戏,而是用心去听听对方在说什么?去了解对方在想什么?对方有什么感受?并且把自己的想法回馈给对方。沟通过程中可能因沟通者本身的特质或沟通的方式而造成曲解,因此传送讯息者与接收者间必须借着不断的回馈,去澄清双方接收及了解到的是否一致。”我把这段话记在了心中,立志做一个善于沟通的人。
有人说,当前法学专业学生就业较为困难,仅仅拿到法学本科学历难以满足法律职业对法学素养的高标准要求。我认为这种观点并不全对,现在困扰法学专业学生的最大障碍是如何让所学知识迅速转换成实际工作能力,并能适应如今的法律工作环境。我想,科学的、合理的实习能解决这个问题,让现在的法科学生“两条腿走路”,获得能适应实务工作所需要的能力。关键就在于实践,如今,很多大学都不太重视实习,很多学生都敷衍了事、得过且过,才导致了如今尴尬的现状。
时光如梭,我的毕业实习只有短短的一个多月的时间。法律实践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只有不断将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当中,然后从实践中得出新结论并重新指导实践才能算得上是一个合格的法律工作者。或许这次实习最大的收获是我本人观念的转变。曾经认为法学这门学科暗淡无光,现在却有了一种从未有过的豁然开朗的感觉。我愈来愈发现自己对法学有了兴趣和信心。从法官们的身上,我感觉到了他们对法律工作的热爱,而他们的行动也证明了这一点。正是这种强大的信仰力量使他们能够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在如此压力和强度之下始终保持勤奋踏实的状态为社会为人民带来公平与正义。我想,要达到这种境界我的路还很长。当下所能够做的就只有用大量的理论知识武装自己,培养法律思维和其他基本社会人文素养。法律行业是无比光明的朝阳产业,目前法律对社会巨大的带动作用还没有充分地表现出来,现在正是努力的绝佳时期。
这次实习告诉我要充分利用现有的较为优越的条件快速地成长为一名法律人。“无论是最高法院的大-法官还是乡村的司法调解员,无论是满世界飞来飞去的大律师还是小小的地方检察官,无论是学富五车的知名教授还是啃着馒头咸菜在租来的民房里复习考研的法律自考生,我们构成了一个无形的法律共同体。共同的知识、共同的语言、共同的思维、共同的认同、共同的理想、共同的目标、共同的风格、共同的气质,使得我们这些受过法律教育的法律人构成了一个独立的共同体:一个职业共同体、一个知识共同体、一个信念共同体、一个精神共同体、一个相互认同的意义共同体??”著名学者强世功的这篇《法律共同体宣言》字字铿锵,句句如金,激励着我不断奋进。
又是一个牡丹花飘香的季节,我已告别了初入大学时的青涩,成长为了一个坚定、成熟的青年。“日月忽其不淹兮,春与秋其代序”,时间永远在奔流不息。实习是我成长蜕变的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就要踏入社会了,我相信前面的风景会更加美丽。4月20号,我与洛龙法院的法官们和朋友们道别了,结束了本次实习。返校后,我开始整理实习期间的笔记和心得,并为即将开始的毕业论文写作做准备。毕业实习虽然结束了,但我的所得会伴随我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