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有一点是大家经常被忽视的,就是韩世忠只是质疑岳飞谋反案件,岳飞一共有七项指控,谋反只不过是其中的一项,最后南宋朝廷并没有因为谋反罪判处岳飞死刑,岳飞被杀的根本原因是岳飞在淮西会战中畏惧金军,两个月的时间坐视友军被消耗,贻误战机。这个大家可以翻看我以前的文章,我在这里不加赘述。
历史上有关秦桧是否说过“莫须有”是存疑的,因为最早提出“莫须有”的是熊克的《中兴小记》,《中兴小记》本身就是一部野史,历史价值并不高,对于岳飞也不多半采取抬举的态度。
相对来说历史资料更加重要的《挥麈录》、《三朝北盟会编》、南宋官方的《刑部大理寺状》、刘一清的《钱塘遗事》、李焘的《反正议》十四篇等多部历史史书均没有“莫须有”的记载,而且从秦桧的身份上看,犯不上去搭理一个被解职只享受待遇的韩世忠,而且从韩世忠致仕以后,闭门谢客,口不言兵这点上来看,韩世忠不太可能为岳飞出头。
所以,我个人认为“莫须有”是后来凭空捏造出来栽赃秦桧的,秦桧应当没有说过“莫须有”。
即便是那些认为秦桧说过莫须有的人,也对如何理解“莫须有”有很大的争议。通常的解释有四种。
第一、莫须有等于“可能有”。持这种观点的主要是《辞源》,这也是民间的主要观点。不过这样一来,从文学形象上有助于将秦桧这个奸臣的形象立住,从文学上好看,不符合秦桧作为相国这样的身份,与逻辑不相符。所以,我个人并不认可“莫须有”就是“可能有”的意思。
毕沅
第二、“莫须有”等于“必须有”。持这个观点的主要是清代学者徐乾学、毕沅、朱彝尊等人的观点。这些学者根据《皇朝中兴纪事本末》中的一些语句,因为“莫须有”在书中出现多次,所以断定“莫须有”为“必须有”。不过这个有点不符合逻辑,因为岳飞最后直接能够认定谋反的证据被张宪所烧毁,因此秦桧如果说必须有,恐怕真的一点底气也没有。
俞正燮
第三、“莫须有”应该理解为“莫,须有。”中国古代文章没有标点符号,因此如何理解“莫须有”三个字就很难说了。今人将这个说法发挥到了极致,主要有两派学术观点,其中一个是中国大陆学者吕叔湘,吕先生认为“莫”是秦桧当时的叹词,相当于“嗷”,“须有”的意思是“有”;另一派是台湾著名学者李敖,李敖认为“莫须“是一组,这个用法在中国古汉语中十分常见,在唐宋时期的一些文言文中也有一些佐证,大概的意思就是”等一会儿“,这个比较符合逻辑,就是”等会儿“会有。
晏建怀
第四、“莫须有”等于“难道没有吗?”持有这个观点的是当代学者晏建怀。宋代诸多记录中都有”莫须“作为反问的用途,而莫须有理解为”难道有?“很明显解释不通,当然要理解为“难道没有吗?”
结论:
1、“莫须有”本身就是一个演绎出来的历史事件,我个人认为秦桧应该不会和韩世忠去说这个话,应该是后世杜撰出来的。
2、从学术上来说,即便有“莫须有”,这个解释应该第二个更可信,相对来说我更倾向于吕叔湘先生的观点。
有关“莫须有”到底是个什么意思?我个人认为不主要,你不喜欢秦桧,就把“莫须有”当作秦桧奸臣的一个罪证,如果你想作学术研究,那么我们就一起探讨。
请关注下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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