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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颛顼”是什么意思?

作者:句子 来源:句子 日期:2023/8/17 19:02:26 人气:5 加入收藏 标签:玉器 就是 文字 祭祀 应是 典型

“颛顼”二字皆从“页”。

按文字发展规律来说,偏旁为后世所加,所以要追寻“颛顼”初文本义,其实只需破解“耑玉”二字即可。

“颛顼”二字,之所以在“耑玉”基础上又加“页”旁,倒是有其“说明性意义”的,所以不妨顺便一叙。

《说文》释“页”:“头也。”以此论之,二字似与头脑有关。对“颛”的一般解释为“愚昧”、“善良”、“专擅”等,而“顼”字,除名姓之外,更无他释。

甲骨文“页”字为下形:甲骨文“页”,合22215,妇女卜辞

为一跪地之人形,非止“头也”。

金文“页”字为下形:金文“页”,卯簋

为一屈膝之人形,亦非止“头也”。

那么,我们又应该怎样理解“颛顼”字中所从之“跪地”或“屈膝”之人形呢?

其实,跪地(如上列甲骨文“页”)、屈膝(如上列金文“页”)、附身之人形:甲骨文“人”,合7306,宾组

是甲骨文乃至中国古文字中人形之“常态”。而在什么情况下跪地、屈膝、附身,才是人形之常态呢?——祭祀。

这就说明,中国文字体系有着其“血脉”中的“祭祀基因”。

仅依此理,“颛顼”二字,也大概率与祭祀相关。

下面我们就来直接面对大概率与祭祀相关的“耑玉”二字。

《说文解字》释玉:“玉象三玉之连,┃,其贯也。”

我们一般所见,即被学者提供的殷墟甲骨卜辞“玉”字,有下列诸形:J玉,合11364,宾组J玉,合6016正,宾组J玉,合10171正,宾组J玉,合30997,何组J玉,英1610正,宾组

学者考证为“玉”字。

上述之“玉”,确有“三玉(多玉)之连”之形。遂令后人多依“玉”字此形此说。

不过,也有其他解释:

郑杰祥认为甲骨文“玉”字应该是二里头文化玉柄形器的象形:

他说:“玉字初文似乎不是一系贯三玉之形,实际上它倒很象一根玉棒,其竖划代表玉棒的主体,而中间的若干横划可能象棒身刻着的数道粗节,其竖划上端出头作下形:

者,则可能象玉棒上首加缨饰之形。玉字初文作为象形字,或者就是一枚刻着数节的玉棒的象形。但是这种玉棒的形制,文献失载,无法确知,若从田野考古中探寻其踪迹,可能就是二里头文化的一种玉柄形器。”( 郑杰祥. 释礼、玉[C] //华夏文明(第一集),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87,360)

甲骨文有一字有下列诸形:

连劭名认为均应释作“玉”,与前述诸“玉”属一字异体(出土文献研究,1985.6.30;另见:甲骨文字诂林(第四册)[M] . 北京:中华书局,1996:3282、3298-3300)。

于省吾基本赞同此字为“玉”。

姚孝遂主编的《殷墟甲骨刻辞类纂》即将此形列在“玉”字条下。

刘一曼等也将此字隶定为 “玉”,说“玉,本作:

(刘一曼,曹定云. 殷墟花园庄东地甲骨卜辞考释数则 [C] //考古学集刊 (第 16 集) . 北京: 科学出版社,2006)。

叶玉森则“疑并为珏之古文”(于省吾主编. 甲骨文字诂林(第四册)[M] . 北京:中华书局,1996:3280)。

饶宗颐亦释

为珏(于省吾主编. 甲骨文字诂林(第四册)[M] . 北京:中华书局,1996:3296.)。

沈之瑜则将其隶定为“琮”(沈之瑜. 释

[C] //上海博物馆集刊. 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3-4)。

还有学者将其隶为“戚”字,如《新甲骨文编》(增订本)。

在上述诸说中,特别引起笔者注意的是连劭名的释

为“玉”说和沈之瑜的释

为“琮”说,以及郑杰祥的释“玉”为玉柄形器说。

因为上述诸说正与笔者对“玉”字的衍化和其所表之“玉器”及相关玉器的衍化逻辑的理解相吻合。

首先,恰恰是被广为接受的《说文》所谓“玉象三玉之连”的说法,应该摈弃。因为这种形制的玉器,主要是作为日常生活中的装饰品,是晚近概念中的“典型玉器”。

郭明建在其《聚落形态与玉器生产——审视良渚文化社会的两个视角》中对墓葬等级与随葬玉器关系有如下介绍:

一级墓:甲类一级墓基本都是玉琮、玉璧、玉钺同出,乙类一级墓只随葬玉琮。

二级墓:都无玉琮随葬,但基本有玉璧或玉钺出土。

三级墓:有玉器随葬,多为小型玉饰,其器型以锥形器和串饰比较普遍,个别墓葬还有冠状器、玉镯等物。

四级墓:玉器中珠、管(串饰)、坠等较普遍,个别墓葬也随葬有锥形器。

五级墓:本等级墓葬部分无随葬品,且基本没有玉器随葬。

显然,在中国进入文明社会开端时,也就是可能的文字初创时期,“串饰之玉”根本放不上台面。也就是说,进入造字和使用文字祭司们选择视野的典型玉器,并非此类平民化的装饰品,而应是用于祭祀的玉制礼器(三玉之连的玉器即使可以作为礼器,也只能等而下之)。因为文字体系的初创,是为适应祭祀这一最初且在当时规模最大的社会化活动的需要而进行的,所以祭司们创制文字时,理应是围绕和反映着祭祀活动的。

在上古乃至远古,玉的最重要用途就是“礼神”,所以,“玉”字,理应是对“典型的礼神玉器”的反映。

由良渚遗址的考古发掘可知,玉琮在新石器时代,就曾经是最典型的“礼神重器”。

而下列字形所示:

恰恰就是玉琮、也就是“典型玉器”之“文”。

举下形玉琮为例:

玉琮为中空结构,有一圆形管道贯通琮体上下(天地)两面,象征通天之路。

其正侧面的主要纹路就应是上述表示玉琮的“玉琮之文”(“文”字本义为今日之“纹”)所本:

玉琮中间那条“经文”即“纵纹”较宽,暗示玉琮的中空结构,亦表“通天之路”。

文字的初级阶段之所以称“文”,就应是因为,其普遍取象于物之“文(纹)路”、“文(纹)理”。

“文(纹)路”,之所以将“文(纹)”与“路”相连而成词,不仅仅是因为“文(纹)”似“路径”,而且在玉琮这一礼神重器上,“文(纹)”确切地就是表达“路径”的。这就将人们“文(纹)”似“路径”的隐约感受,通过玉琮这一礼神重器,提升到了明确的意识层面,为“文(纹)路”必然进入中华词库铺平了道路。

而“文(纹)理”,之所以将“文(纹)”与“理”相连成词,不仅仅是因为先民认为物之“文(纹)”暗表其理(“理”之本义,应指“文(纹)”的“来龙去脉”,而事物的“来龙去脉”就是事物之“理”,这也应是甲骨占卜之理据),而在礼神玉琮以及甲骨卜兆上,“文(纹)”确切地就是表达“理”的。这就将人们“文(纹)”暗表事物之“理”的隐约感受,通过玉琮和卜甲卜骨,提升到了明确的意识层面,为“文(纹)理”必然进入中华词库铺平了道路。

甲骨文“玉”字所本为玉琮刻文(纹),甲骨文“卜”字所本为卜兆坼文(纹)。可见,文字之初之所以称“文”,与其普遍取象于“文(纹)”(含轮廓)的确不无关系。

而“玉”与“卜”在远古先民社会活动和最初的文字体系中的典型性和重要性,则显示了文字体系与“祭祀”在“血统”上的重要联系。

玉琮之文(纹)中最主要的一条,就是那条最宽的纵向“经文(纹)”即“通天之路”。

因为这条“经文(纹)”即“纵纹”较宽,所以在上述字例中均用“双竖线”表示(若将其抽象简化为单竖线,则与前述所谓“三连之玉”相类),同时也是对玉琮中空结构即“通天神器”的阐释。

而按前述逻辑,这个体现“典型玉器”的玉琮文(纹)式,就应该是“玉”字初文所本。

也就是说,“玉”字初文所示,就是“玉琮之文(纹)”。

所以,“玉”、“琮”初文并无二致,其分化应是后来之事。

甲骨文“宝”即有下形:

也有下形:

就是相关旁证。

综上所述,“玉”字初文本义确指“玉琮”。

既然得出了“玉即玉琮”的结论,那么,我们在这里需要解决的,其实只有何为“耑”字初文本义的问题了。

《说文》释“耑”“物初生之题也。上象生形,下象根也”。

甲骨文“耑”为下形:J耑02合8267師賓間3

金文“耑”为下形:

金文“耑”上部下形:

乃被父权“歪曲”的“女阴神主”之形。前初文之形乃为下形:

恰如“女帝”“帚”字,被父权否定后,呈现“姓族神主”字素被歪曲的结果一样:

明确“帚字头”与“耑字头”:

本是被父权歪曲的“姓族神主”

是理解“耑”字初文本义的前提。

许慎《说文》所云“上象生也”甚当。“生”同时就是“性”、“生”、“姓”。以其表“姓族神主”恰如其分。

但许慎谓“下象根也”则是把“谱牒”看反了。——许慎并没有看出“耑”是一个“谱牒”字。若以谱牒字论,姓族神主所表之先妣,才应是族群根本。

但不知为何,许慎并没有把下形小篆“耑”字

中的下形(而):“而”,金文

看作与“而”为同字关系(它们本来就是同字关系):“而”,小篆

否则的话,他或许会说“耑”字“下象胡须”(《说文》释“而”:“须也。”)。那么其解字就离正解更远了。

其实,在确认“耑字头”

为姓族神主的前提下,面对金文“耑”字:

还是能看出其下部“而”形字素:

其本质亦同下形:

与谱牒字“尔”之本形:

中一系之下有若干支脉的构形:

是同样的逻辑。而且,“尔”与“而”的形、音、义都是近同的。

所以,“耑”字初文应是上为“姓族始妣神主”,下为“姓族流脉”之构形。就“姓族始妣神主”而言,此字表“姓族开端”。就“姓族始妣”与“姓族流脉”之关系而言,此字则表“姓族传续”。

依此,“耑”字既有“端”义,也有“传”义。此外,由于始妣属姓族专祀之神,故“耑”字亦有“专”义。

而在“耑玉”即“颛顼”中,“耑(颛)”应是取其“传”义,而“耑玉”即“颛顼”,则是以玉,即“以玉琮传续之义”。

也就是说:

“颛顼”,乃是“以玉琮为姓族传续信物”亦即“以玉琮为祭天礼神信物”之义。

只有拥有“玉琮”这一礼神信物,才能拥有祭祀资格,即通神通天的权利。这样,帝颛顼就通过制定统治者“垄断”玉琮的制度,达到了“绝地天通”的目的。

我们一直在强调玉琮“通天神器”的作用,而说到“通天”,很容易让人们想起帝颛顼的“伟大业绩”——“绝地天通”。

关于“绝地天通”,《国语.楚语·观射父论绝地天通》有载:

“(实施‘绝地天通’之前)民神杂糅,不可方物。夫人作享,家为巫史,无有要质。……烝享无度,民神同位。民渎齐盟,无有严威。……嘉生不降,无物以享。祸灾荐臻,莫尽其气。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使复旧常,无相侵渎,是谓绝地天通”

其核心含义就是,帝颛顼将曾经散于民间的“无规则”、“无等级”的祭神权利,归于统治者所有,从而隔绝一般民众的与神沟通的途径。那么,帝颛顼是通过什么具体手段来实现“绝地天通”的呢?

认识“颛顼”二字,我们就会明确地认识到,这位圣王,就是通过用玉琮作为“通天神器”即“祭天信物”来实现“绝地天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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