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范围80条法律格言节选
1.没有私欲,自然就正义;人无邪念,自然正义。
2.我知道如何给自己一个公正的评价。我不自恋,也挺客观的。就算所有人都说喜欢我,我也不会得意忘形,因为我知道我离百分百还远着呢。同样,即使有人说我没用,我也不会介意。我很清楚我做得并不差。
3.人最大的敌人是自己,不如拿自己和别人比。只有对比自己,才能感到满足,才能增加自信。不要拿别人的标准来折磨自己,这样只会抬高别人的威望,贬低自己的实力。当别人发表不公平的评论时,只要不伤害你的人格尊严,就让他说吧!
4.勇敢、克制和公正,都是建立在智慧的基础上,而不是所有真正的美德。
5.我提议:一个违背良心的人,告诉他这是一部不正义的法律,他愿意接受监狱的判决,以唤起社会的良心,认识到这是不正义的。事实上,他表现出对法律的最高尊重。
6.时间是最伟大、最公正的法官。
7.为了想要的生活,要勇敢的放弃一些东西。这个世界没有正义可言。想要自由,就得牺牲自己的安全。要想游手好闲,在别人的评价中得不到成绩。如果你想快乐,你不必在意周围人的态度。如果你想前进,你必须离开你现在的位置。
8.司法公正是通过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来实现的。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的关系众说纷纭。
9.要想培养公正的品德,就要养成一丝不苟的好习惯。林肯
10.除了要求法官应当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外,还应当具有深厚扎实的法律素养,精通法律职业,善于审判经验,严格依法办案。在此基础上,才能保证法官公正行使自由裁量权,防止法官胡作非为,发生性关系。
1.当秩序变成了混乱,混乱就不得不用来维持秩序,拯救法律。-罗曼·罗兰(法国)
2.法律有两个基础,只有两个…公平和实用。伯克
3.如果一个国家的纪律不正确,它的民族精神就必须衰退。塞内卡
4.公平的法律不能限制善良的自由,只是因为善良的人不会做法律不允许的事。-弗劳德
5.如果立法者进行三次修正,所有的书都将成为废纸。-基希曼
6.法律的真正目的是诱导那些被法律统治的人寻求他们的自我美德。-阿奎那
7.极端的法律法规就是极端的不公正。-西塞罗
8.在世界主要礼仪中,中国离法治最远,甚至与欧洲形成了两极对比。-志贺蓝秀
9.法律是为了保护无辜而制定的。——艾略特
10.法律的力量应该跟随公民,就像影子跟随身体一样。贝卡利亚
11.在所有能够理解法律支配的人类国家,没有法律就没有自由。-洛克
12.勤胜于保密,宽胜于严。——吕坤(明)《呻吟声与治道》
13.如果法律是建立在上层的,那么它就是下层的习惯。——苏哲
14.人们谈论的法律的真正含义是财富。-热爱给予生命。
15.任何法律的基础;不,不成文法本身就是推理……法律,就是表达真理。——爱柯克
16.法律的真正目的是诱导那些被法律统治的人寻求他们的自我美德。——阿奎那(意大利)《神学大全》
17.法律是强制性的命令。——凯尔森《法律与国家导论》(美)
18、水火备,法禁止奸。——韩《盐铁论》
19.任何有更简单解释的法律都是正义的。——托马斯·莫尔(英)《乌托邦》
20、佛法,治终。——荀况(战国)《荀子君道》21。人民的快乐是至高无上的法律。-西塞罗
22、所谓人法,我指的是一种生活方式,让生命和国家都平安。——斯宾诺莎(荷兰)《神学政治》
23.自由是一种生活方式,必须有自己权威的纪律和约束。-李普曼
24.法律不能把本质上道德的或纯粹的行为变成犯罪行为,就像它不能把犯罪行为再变成纯粹的行为一样。——雪莱的《人权宣言》
25、政令,是治理的工具,而不是治理浑浊的源头。——司马迁(韩)《史记·酷吏列传》
26.佛法是为大众好,不是为大众好。——刘禹锡(唐)《论天道》
27.法律是人民意志的自由而庄严的表达。——罗伯斯庇尔(法国),《革命的法律制度和审判》
28.圣人可以制定法律,但不能废法治国。——管子(战国)《管子·法法》
29、政令畅通,百姓之命,是治国之本。——(战国)《商君书·定分》
30.宪法的创造者给了我们一个指南针,而不是蓝图。波斯纳31岁。通情达理的人,在普遍的法律体系中,比在无拘无束的孤独中,活得更自由。-斯宾诺莎
32.法律解释者都期望在法律中找到他们那个时代的问题的答案。-拉伦斯
33.人类受制于法律,法律受制于理性。乔·富勒
34.自然法,也就是神法,只是用来约束每个个体的法律。我们必须坚决拒绝遵守它。我们应该坚定地遵守无视神法的规章制度。正是因为规章制度给了我们和平、更好的政府和稳定,所以规章制度比神圣的法律更好。正是因为如果我们采用神法,就会使我们陷入混乱和无政府状态。-马克·吐温
35.每一个法律都开始生病。——韩愈(唐)《金钱有重有轻》
36.弱者比强者更受法律保护。——魏·厄尔
37.法律多了,正义就少了。乔·富勒
38.在一个国家,法律总是由强者的力量制定的。——柏拉图(古希腊)《法律》
39.法律因罪而发展,惩罚罪。-弗洛里奥
40.法律是无私的,对每个人都一视同仁。在任何事情上,她都不自私。托马斯
亲爱的评委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我叫李佳明,我演讲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争做合格公民。
对我来说,宪法只是一个神圣而模糊的名词。我曾经问过,我还是个孩子,宪法跟我有什么关系?
今年10月,我们丹凤县西街小学开展了“学习讲宪法”主题活动,弘扬宪法精神。通过主题班会、法律讲座、
法律是灿烂的阳光,法律是安全的外衣,法律是行动的指针。有一句众所周知的法律格言:“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法律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们行为的社会准则。我们呼吁法律维护社会秩序。繁华的国际大都市纽约是犯罪率最高的恶源。统计显示,每五分钟就有一起抢劫案发生。然而,在我国的学生中存在着一些触犯刑法的不良现象。如:向同学要钱,参与抢劫,甚至合谋犯罪。据悉,今年4月30日,海南省万宁市17岁学生文某因持塑料枪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数年。公安机关的一项统计显示,从上世纪80年代末至今,未成年人犯罪呈低龄化发展趋势。在上海,14-16岁的少年犯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4.2%。尤其值得警惕的是,刚刚进入法定处罚年龄的14岁儿童,竟然占到其中的15.1%。犯罪无疑会永远威胁我们稳定的生活。但是,我们要坚信法律永远维护正义。我们要坚信法律的正义,学会捍卫法律!只要我们认真深入地学习法律,牢记法制,就会约束自己的行为,不会意气用事,不会做出违背国家利益、损害他人利益的事情。当我们的行为自律规范,我们的国家就会和平,我们就能生活在自由民主的环境中。幸福和快乐永远伴随着我们!
老师们,同学们:我最大的骄傲是作为一个中国人,我最大的骄傲是外国人叫我“中国人”,我最大的幸福是我生活在伟大的法治中国,我最害怕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我们坚信,有中国五千年的思想积淀,有中国共产党的英明领导,有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有力保障,一个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和谐社会一定能够实现!让我们跟随卓越的脚步,认真学习宪法,弘扬宪法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今天演讲的题目是“强化法制观念,弘扬宪法精神”。
再过几天,就是我国第二个宪法日了。今天,我将告诉你一些关于宪法的知识。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马克思称之为“法中之法”。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这一宏伟建筑屹立于世界东方的“坚实基础”。约束自己,规范自己,是我们每个人的最高行为准则。
更重要的是,它可以让我们明白,当我们生活在一个集体中时,我们都必须遵循一定的规则。要想在社会上依法依规办事,首先要在学校遵守校规校纪。
可能有些同学会觉得,在这个个性张扬的时代,竞争就是帅,玩就是爽,没人会在意那些条条框框。但是,你有没有想过,如果一个人违纪,不仅影响自己,还会影响其他同学?如果我们现在把违反校规当成家常便饭,将来很可能会触犯法律。如果大家都不守纪律,不守法规,汽车横行,那么路再宽,也未必比伊拉克战场安全多少。到时候,人的生命安全都没有保障,更别说人格的张扬了!
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学习法律知识,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更重要的是可以帮助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那么具体应该怎么做呢?
第一,要重点学习宪法。因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权威和法律效力。对于我们初中生来说,要重点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强化宪法意识、公民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
第二,认真学习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基本法律。比如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法等等。通过学习,我懂得了如何认真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懂得了为了身心健康成长,必须强化法制观念,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努力做一个守法的当代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