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对上海市城管执法局点赞,面对公众舆论,作为局长的徐志虎出面解疑释惑,答案既权威,也让人看到有关部门应对舆论的诚意。
徐局长说的话,是从法律法规的角度出发的。对执法部门来说,违法行为应该被纠正,该罚的还是要罚。但在网友看来,“卖崽青蛙”就是一个谋生的手段,穿戴上“蛙皮”,很努力很有创意的样子,执法部门应该有所容忍。同时,不少人也认为,这是城市的一道风景,执法部门不必过度反应。
城市要整洁,交通要通畅,马路不是市场,这是立法的初衷。客观来讲,徐局长说得很有道理,“卖崽青蛙”拿这么多物品,对行人也是一种干扰。更别说,一些地方,“卖崽青蛙”不戴头盔骑电动车的行为,在街头滋扰行人的行为,不管一下确实也说不过去。
在城市管理方面,各个地方的规定略有不同,每个部门都可以根据自身职责,对“卖崽青蛙”进行管理。也就是说,具体到“卖崽青蛙”的处罚上,也不可能有一个统一的答案。但对他们进行柔性、文明执法,也是网友热议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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