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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话-情话开头的情书

作者:句子 来源:句子 日期:2023/7/15 6:43:51 人气:11 加入收藏 标签:一个 时候 你的 我的 喜欢

情书开头的情话

楼主,你语气越来越激动了。先稳定你的心态吧。

另外,在没有直接证明之前,不要乱下决心。

愿你的路漫漫,其标题取自希腊诗人卡瓦菲斯的诗《伊萨卡岛》:当你向伊萨卡岛出发时,我希望你的路漫漫,充满奇迹和发现。

在无尽的岁月里,作者写的是从一个城市跑到另一个城市的感觉,试图把握生活的本来面目。

因为,“一切宏大叙事都会崩塌瓦解,我在某一时刻用来确认生命的证据,不过是这些碎屑”,所以拥抱你,在微博之外的世界,在我知道你的温度,你知道我的气味的世界。

蓝色的封面和书名很舒服,朋友推荐的。

我看的时候要么是浮躁,要么可能不是我喜欢的类型,不入戏。

作者的文章被分成几个部分。第一个,《每个人的双城记》,是纽约的一点生活,我不是很欣赏。所以我不太能理解这么紧的生活在另一个城市,然后写一个稍微清晰的文字。为什么?

如同开篇“它不允许自己被阅读”,这个双城记揭示了作者在纽约的混乱生活。我想知道为什么她已经在那里住了几个月,或者仍然住在那里。

还是只想逃避一段时间,不得而知。

作者的那句“旅行的意义大概就是在另一个地方固执地过自己的生活”可能略显颓废,旅行却有很多意义。如果你看到了自己的固执,也许你真的固执,放下,放下更有意义。

“所有的改变都要慢慢来,太快就没有故事,太快就没有生活”这句话听起来有点意思。可能作者是在空里玩的吧。

也许在这样的生活中,“生活中负数是最幸福的”表现出更多的喜悦。什么是负数?

那些赚钱少,或者不赚钱,但是很快乐的人是最快乐的,比如为了赚钱而写的字的写作过程,和根本不赚钱的字的写作过程。

第二篇《过去的无尽时光》,买了三本大书,没看就卖了。

所以,很多时候,很多人买书,是真的喜欢还是附庸风雅?

我喜欢这篇文章里的一句话,“一个在梦中做梦的人,醒来时应该看到他。”

相比上一部略显颓废,这里又多了几分生活气息。

看到第三篇《故乡的爱情故事》时,突然出现了很多动人的段落。相比起开头那段略带颓废又略带文艺的低语,结尾更多的是真情实感。也许,我用这些容易感冒。

当我讲了很多家乡的故事,讲了自己的心理,突然眼前的文字就变得有灵性了。

《灾难中的痴情》一文中对那个人生活的迷茫,超越了文字。

引用一部电影里的话,“当你愿意和一个人共度余生的时候,你希望余生能尽快开始”,温暖人心。

王小波的情书,“爱你如爱生命”,“无论我多么平庸,我总觉得我对你的爱是美好的。”真的很漂亮。

“写情书比收到情书快乐多了。”谁知道呢?

最后一篇《生命的可能性》,作者的颓废又来了。“我没日没夜地看巴以冲突史,却没兴趣下楼买个鸡蛋。

但是,这句话可能是很多城市年轻人的现状,包括我的。

一本不喜欢的书,你可以看一个小时,看完一个小时再去感受。

我看到了一些很好的段落和一些摘录,一如既往地意味着当一本书被拒绝时对作者思想的一点感知。

读书就是读作者的思想。

读书的乐趣,或许如此。

你去了100个城市,来了99次拥抱,看了98次瀑布,拍了96张照片97次,买了95朵玫瑰,去了94家餐厅,看了93场海,走了92条小巷,拿了91把伞,牵手了90次,种了89颗草莓,盖了88床被子,递了87杯温水,热了86份剩饭,看了85场电影。吃79次烧烤,烤78次羊肉串,涮77次火锅,来76次海鲜,吃75种小吃,参加74次晚宴,喝73杯婚宴,吃72次西餐,尝71次甜食,给你70个吻,荡69次秋千,看68次日出,躺在草地上67次,看66颗星空。看59场鬼片,喝58杯奶茶,吃57桶米花,逛56个商场,坐55辆出租车,坐54辆公交车,等53趟地铁,开52次自驾,站51个路灯,在你怀里睡50次,去49个鬼屋,看48场演出,逗47只动物,坐46次过山车,玩45次激流,滑44次冰。揉肩38次,捶背37次,捏小腿36次,暖脚35次,摸头34次,捏肋骨33次,挠手掌32次,笑31次,然后接吻30次,放29个气球,抓28条大鱼,玩飞镖27次,放风筝26次,冲瀑布25次,滑24条船,跳23次。玩17次飞艇,去16次森林,探索15个峡谷,踏14条小溪,爬13座高山,看12个沙漠,坐11次轮船,写10封情书,唱9首情歌,堆8个雪人,采7朵野花,看6颗流星,许5个愿望,喝醉4次,养3只狗,吵架2次,爱1次人生?

亲吻我身边的风,也许它会在某处吹到你的脸上。

酒量大概是一打啤酒或者半斤白酒或者你的笑容。

我半辈子都在寻找春天。微笑就好。

我见过最美的春天,是你穿过人群找到我的四月。

我想遇见你,你选择的地方,森林,沙漠,世界尽头的星星空,草原,海边,清晨有雾的小巷,只要你不做梦。

后来,除了在梦里,我在任何地方都没见过你。

我从没有过你一秒,却在心里失去了你一千次。

螃蟹在剥我的壳,笔记本在写我。

漫天,我落在枫叶和雪花上。

你在想我。

从遇见你的那天起,我走的每一步都是为了更靠近你。

你说的每一句无心的话都在我脑海中绽放。

喜欢我是一种意外的快感,不喜欢我却是公事公办的命理学。

你看过的一切风景,都与我无关。我看过的所有风景都和你有关。

我想你,却避不开喝酒唱歌的夜,避不开冷清的街。

别笑我,我怕得不到或者忘了。

什么是幸福?幸福是牵着一双你想牵的手,一起走过喧嚣,一起等待孤独。就是陪一个想陪的人,开心的时候一起笑,难过的时候一起哭;意味着拥有一颗自己想要拥有的心,重复无聊的日子不无聊,做同样的事情不无聊。

只要心中有爱,我们就会幸福。幸福在于当初的承诺,也在于未来的梦想。

人生这么短,世界这么乱,我不想和你吵架,冷战,后悔一秒。

如果有一天你想哭,打电话给我,没有保证能让你笑,但我可以陪你一起哭;如果有一天你想逃跑,打电话给我。我不能劝你留下,但我会和你一起私奔。

你见过让你想付出一切去保护的笑容吗?

你见过凌晨两点的太阳吗?

是的,你从噩梦中醒来时熟睡的脸。

想你的时候,阳光空很好。

我突然想到了什么?我只是把它放在心里。

有些人说不出哪里好,但是没有人能替代。

你不用很好,只要我喜欢你就好。我不好看,只要你不嫌弃我。

你遇到过让你哭笑不得的事吗?

哭也不能得到你,笑也不能得到你。

记得在一本书上看到,左侧睡是不对的,因为它压迫我的心脏,让我做噩梦。但是后来,我经常侧睡,不是因为我不能做噩梦,而是因为每一个这样的梦里都有你。

在所有的告别中,我更愿意明天见到你。

如果我再漂亮一点,我静静的看着你就不会移开视线。

她再也没跟我说过晚安,我的失眠也再也没好过。

你是我患得患失的梦想,我是你可有可无的人。

我没有酒,没有故事,但我很孤独。我是个傻瓜,傻到以为你喜欢我。

他出生在福州,三坊七巷,家境殷实,留学海外,学业有成,精通中、日、英、德四国语言,而且新婚燕尔,恩爱夫妻。

这样一个胜利者般的人生模板,却选择了将自己的生命奉献给苦难的时代。

在他生命倒计时的时候,他写下了20世纪最伟大的情书。

没错,这个人就是林觉民,这封信就是妻书。

莺莺卿卿如会:今天就用这本书和你告别。

写这本书的时候,我还是一个人在世界上;当你读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已经成了冥界的幽灵。

我写这本书的时候,眼泪和笔墨都在一个地方,看不完书,想放下。我怕你不理会我的渴望,又怕我舍不得你而死,又怕我不知道你不想我死,所以我为你的话承担我的悲伤。

——摘自林觉民《妻书》,意为“卿卿”。看这开头,青青,秦青爱青青,所以是青青,我不是青青,谁是青青。

可见林觉民也是,一直怀揣着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的心愿。

当时面对全中国红云密布,狼狗横行的惨淡局面,他的选择是超越男女之爱,爱所有人的大爱,所以他敢爱别人,敢先死。

他写了一封关于他一生的不朽的情书。他把对一个人说的情话,变成了对整个民族表白的声音。而且他用自己的生命和行动践行了这个诺言,为天下人着想,为了天下人的幸福牺牲小我的福祉。

《与妻书》能流传百年,不仅仅是因为林觉民对妻子的柔情,更是因为他对整个民族的关怀。而历史之所以能一字一句地拨动你我的心弦,是因为历史传达给我们的思想越来越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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