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检察院的财务工作总结
一、重视内部管理,做好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多年来,受地方财力制约,州财政对我院的经费预算严重不足,难以保障我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2009年我院搬迁工程进入实施阶段,基建投入很大,大宗装备建设任务繁重,加上维持正常运转需要,使得我院长期存在的收支不平衡的矛盾更加突出,为此,我院本着“以收定支,量入为出,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制定了经费管理实施细则。实行领导及科室经费包干的办法,在对过去几年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后,给领导及各科室分配一定数额的经费指标,实行限额包干、超支自负的方法,突出了重点工作和重点开支项目,合理安排经费支出,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克服了大手大脚和铺张浪费的做法,对经费使用从严控制,从而使得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保证了我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检察事业的发展。
此外,我院还加强了对财务管理的监督机制,院财务定期通报全院各类经费的开支情况,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和有关部门的监督。通过我们的不断努力,我院的财务工作未出现任何差错及违规事故,并得到州财政及州会计核算中心的一致好评。
二、加强外部联系,力争得到最大支持。
在加强内部管理,做好“节流”工作的同时,我院还积极“开源”,不定期的向州委、州政府、上级检察机关及州财政局汇报工作,由检察长及主管财务的副检察长亲自跑经费,如实反映我院经费紧张的困境,使党委、政府能更多的了解我院的难处,以得到他们的理解和支持,从而争取较多的预算资金和各种专项资金。
同时为了保证我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及全院干警的切身利益,我们还积极协调与医疗保险中心、养老保险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相关单位的关系,并做好联系工作,以保障干警应该享受的福利待遇能够得到保障。
三、做好上下衔接工作,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由于我院处于省院和基层院的中间环节,在做好我院财务工作的同时,我们还认真做好了向上级院的汇报工作和对下级院的指导工作。每年我院都认真做好省院布置的年度报表编制任务,并且对下级院的年度报表编制工作进行认真负责的指导,以使得我州检察机关的报表能真实的反映出我州检察机关经费开支的实际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近几年来,我院财务报表的编制质量大大提高,财务报表编制人员多次获得省院财务报表编报先进个人。
我院还积极配合省院进行各项经费调研工作,2009年,认真完成了省院布置的全省检察机关经费调查报表,并写出了质量较高的经费调研文章。此外,我院财务还不定期的主动与省院财务就服装款等款项进行对帐,以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篇二:
一年来,我院积极争取党委的领导和支持,坚持以“四化”建设系统工程为统领,结合实际抓重点,求实创新抓亮点,推动工作全面发展,齐头并进。
一、加强领导,确定“四化”建设的具体工程
我院积极争取党委的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把“四化”示范院的创建工作列为我县两个文明建设的样板点来抓,专门成立以县委书记张永刚为组长的创建“四化”综合示范检察院领导小组,在检察院设立办公室,负责对创建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帮助解决创建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按照《人民检察院基层建设纲要》和自治区院的要求,我们制定了本院建设“四化”基层检察院的具体目标:一是在队伍专业化上实施“四个一”工程,即“一本法律本科文凭、一本汽车驾驶执照、一本计算机等级合格证和一个业务能手称号”。目前,我院已有再读和已获本科以上文凭27人,占全院干警的73%;拥有汽车驾驶执照32人,占全院干警的86%;已有31人取得计算机等级合格证,占全院干警的82%;18人次被市级以上评为办案能手。二是在办案规范化上实现”三个一”的管理模式,即”一个流程图,将各业务部门的办案以流程图的形式固定下来,使各办案程序一目了然,既便于办案操作也便于监督;一套相应的办案规程,将流程图的每一个办案环节以制度的形式规范起来;一套监督与奖惩机制,用于确保办案的规范化。三是在管理制度化上,采取“两个一”的管理模式,实施一本书,即将院里的各项管理制度编成一本书,发至每一位干警,使每一位干警自觉学习和遵守;制定一套量化动态管理机制,努力做到事事有制度,实现以制度管人管事。四是在办公现代化上,抓好”四个一”工作,即一个运行良好的局域网;一张现代化的办公桌,我院已为每一位干警配备集计算机、办公为一体的多功能办公桌;一台电脑,目前我院已实现人手一台电脑;一套便于操作的办案、办公软件。
我们还规定了创建“四化”的方式、方法、期限、效果及责任措施,详细规划了每一阶段的具体目标。明确创建目标责任,将创建工作目标分解到每一个科室和个人,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对创建活动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部门和个人给予相应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对不达标的,除处以相应的经济处罚外,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从而全面激发了全院各项检察工作的活力。
二、突出重点,以“四化”综合建设树业务新亮点
一是增强监督意识,规范监督流程,刑事案件的立案监督工作大踏步迈进。我院抓住开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活动的有利契机,提高干警对立案监督工作的认识,克服畏难情绪,改变坐堂办案、被动监督的工作作风,主动出击、扎实有效地做好立案监督工作。建立《立案监督跟踪卡》、《立案监督案件进度表》,及时主动向侦查机关了解案件的侦查进展情况,密切掌握每件立案监督案件进展。坚持做到每办一件立案监督案件都有监督方案、调查提纲、立案跟踪卡,科领导和院领导严格把关,保证办案规范化的落实。如在审查批捕一起盗伐林木案时,发现这起案件应属专属管辖,即鹿寨森林公安分局才有管辖权,而鹿寨县公安局平山派出所却对这起案件立案侦查,明显不当,遂及时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通知书纠正了此案。2003年,我院共办理立案监督案件28件38人,同比上升250%(件)和280%(人),在全市、全区名列前茅。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22件29人,纠正公安机关不该立案而立案4件7人,已批准逮捕6件8人,公安机关提请起诉3件5人,提起公诉2件4人,法院已作有罪判决1件3人,其余案件正在跟踪监督中。2003年6月,柳州市检察机关在该院召开立案监督现场会。
二是积极开展“普通程序简易化审理”工作,提高办案效率,节约诉讼资源。围绕司法公正与效率,完善制作了《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易化审理征求书》、《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易化审理建议书》,制定、落实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简化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确保了办案程序的规范化。全面贯彻执行区院《关于在看守所对在押候审人员推行普通程序简易化审理宣传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制作“简化审”宣传工作流程图,从刑事拘留到开庭审理
篇三:
上半年,办公室在院党组和市院办公室的正确领导下,本着服务上级、服务领导、服务干警、服务全院的宗旨,依照办公室目标考评实施细则,以参与政务,管理事务,搞好服务为工作指针,爱岗敬业,努力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本职工作任务。
一、上半年主要工作
半年来,办公室在院领导的领导下,为提高庭院环境,我们在原有的基础上,在庭院绿化建设上下了大功夫,栽植了树木100余珠,既绿化了庭院,又美化了办公环境,使院容院貌有了很大的改变。
在后勤服务保障方面,后勤保障是否及时,直接影响着各项检察业务的顺利开展。在这一点上办公室人员一定要保证打字、复印设备的完好,不影响办案工作,通勤车守点守时,每天按时接送上下班通勤,饮水机保证每天都有水,使干警每天都能喝到冷热适当的矿泉水。在今年年初开通了三级网,使我院的办公、办案达到各地互通的水平。
在统计报表、以及财务工作方面,由于进一步加强了和部门之间的协调,加大了对内勤工作的调度,各部门都了解了统计报表工作的重要性,重视了业务统计工作,在源头上确保了统计内容的准确性,检察统计工作实现了报表的“零差错。财务工作也做到“收支两条线”,做到账面清楚,没有截留、挪用和设立小金库行为。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没有拖欠公款或利用职权将公款外借行为,财务收支全部纳入财务统一管理,没有公款私存和设帐外帐等行为。在上半年,我院购置了固定资产软件,现已基本上对固定资产录入完毕。
档案管理工作方面,在这半年来,办公室人员对档案室里1000多本档案进行了重新的整理,使调档、查阅档案更加方便、快捷。而且办公室购买了档案软件以及财务软件,正在将档案录入微机,完成真正的微机管理。
技术方面,我院的技术信息每月都能按照省院、市院的要求上报,并且能够做到准确、及时。而且在院里经费非常紧张的情况下,挤出资金购置了机要通道设备。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上半年,办公室虽然完成了上半年的工作任务,但还存在许多不足。比如时间观念不强、工作拖拉。很多工作都拖到了月末,检察信息没有向深度发掘,上报有价值的东西少等等。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1、按照市院今年《工作考评细则》的要求,认真实施目标管理措施,提高信息、简报的质量,增加数量。使简报、信息报送在采用实现历史性突破。
2、严格遵守和执行检察纪律,保证干警无违纪、无违法、无事故。
3、全年提高干警的整体素质,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以适应不断发展的检察工作需要。
篇四:
2008年,我省检察机关在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各级政府的支持和各级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创新工作机制,加强自身建设,检察工作在服务海南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了新的发展和进步。
创新检察工作机制,增强法律监督整体效能
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坚持宪法和法律对检察机关的职能定位,顺应海南改革开放的大势,与省委的重大改革决策部署同步跟进,把敢为人先的特区精神贯彻到检察工作中,着力打造更具海南特色、更具活力的体制机制,努力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实现自身的科学发展。
关注“三农”问题,探索法律监督向基层农村延伸。积极应对农村新一轮改革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法律监督的新要求、新期待。今年年初,省院在全省范围内组织了检察机关服务海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专题调研,在4位院领导的带领下,4个调研组深入我省22个市、县、区的农村、企业、社区和省直38个单位,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召开座谈会、走访等形式,广泛听取各方对检察工作的意见。通过调研发现,我省农村当前存在不少影响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主要是:发生在农村的刑事案件呈上升趋势,农村黑恶势力及不法分子扰乱市场秩序、危害发展的问题突出;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现象严重,影响党的利农、惠农政策落实,直接侵犯农民利益;一些基层政法干警执法不严、执法不公;农村民事、行政案件多,检察机关缺乏对基层人民法庭审判活动的监督机制;来自于农村的信访重复访、越级访多等。对此,广大农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加大法律监督力度充满期待:盼农村社会治安好,生活生产有安全感;盼加大惩治腐败力度,特别是加大对侵害民生的违法犯罪惩处力度;盼能送法下乡,提供法律服务;盼执法、司法机关能保护农民合法权益,主持公道;盼基层政法部门司法公正,伸张正义;盼能畅通诉求渠道,方便群众举报、控告、申诉。由于检察机关缺乏类似审判机关、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一样在农村基层的“阵地”机构,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宣传法律等工作就无法在农村及时、深入、持久地进行;没有深及乡镇的“触角”,发现和收集违法犯罪线索、查办案件等工作就会留有“死角”;相关信息不对称,各项检察职能发挥无法做到充分有效。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省院党组提出了基层院的工作重心下移的工作思路,并把设置乡镇检察室作为检察机关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推进我省检察机关体制机制创新和工作创新的重要措施。省院领导为此做了大量的汇报沟通协调工作。10月底,高检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张耕在我省调研时,充分肯定了我省拟试点设立乡镇检察室的举措。11月10日,省委卫留成书记在省院的调研报告上批示:“省检察院的调研报告提出的工作重心下移的意见很值得重视。特别在当前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的情况下,检察工作重心高度关注农村和农民就显得更重要。请政法委研究支持检察院的做法”。11月11日,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肖若海在调研报告上批示:“省委政法委要按照卫书记的批示精神,牵头组织研究支持检察院工作重心向农村下移的做法,尽快拿出具体实施方案”。这一举措也得到了市县党委、政府领导的大力支持。为确保乡镇检察室设置工作顺利推进,省院成立了以马勇霞检察长为组长的乡镇检察室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对设置乡镇检察室的可行性组织了论证,并就设置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多方沟通协调。第一批试点的澄迈、琼海、龙华、临高、白沙、屯昌和昌江7个基层院统一思想,迅速行动,加强请示汇报和沟通,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里克服重重困难,已有10个试点乡镇检察室相继挂牌成立。在省院和试点单位的共同努力下,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取得了初步成效。 10个乡镇检察室设置后普遍开展了对辖区社会治安状况和社情民意全面的调查摸底工作,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工作的切入点,在方便群众举报、控告、申诉化解矛盾纠纷、对辖区执法机关的执法活动实行监督、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等方面逐步发挥作用。
澄迈县院老城、福山检察室通过查阅辖区执法部门近年来相关执法记录,抓紧研究制定加强对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以及税务所、司法所、工商所等行政执法单位的监督办法。福山检察室通过走访农民群众,了解到敦茶村委会永边村村民冯善科因土地纠纷被同村冯开景打致轻伤,公安机关长达半年未作处理,被害人不满情绪强烈,检察人员立即监督当地派出所进行处理,最后以调解方式结案,有效地避免了当事人间的矛盾进一步激化,修复被破坏的邻里关系。福山检察室还通过聘请联络员的方式,随时了解农村土地纠纷、农村专项资金发放、村财务公开制度落实情况和农村治安等问题,并为此制定了驻村联络员制度,对联络员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工作纪律、奖励制度、培训指导、辞职与辞退等作了规定。
屯昌县院枫木检察室设置后,结合职能开展了一系列工作。监督辖区派出所对一起盗窃电缆案进行立案;对枫木镇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解,发现该所对缓刑、假释等社区服刑人员材料的归档工作管理不规范,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规范档案工作;对部分涉农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了初步了解,发现某农机经销商与本地农户许某某有合伙诈骗国家补贴农户购买农械款的犯罪嫌疑,并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屯昌县公安局已对该两名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发现县农机中心的农机补贴款在管理制度上存在相当大的漏洞,拟对其提出检察建议。
琼海市院长坡、中原检察室,先后深入辖区43个村委会开展法制宣传和巡回接访工作,共接访群众546人(次),受理群众举报线索3件,发放《琼海市职务犯罪警示录》等各类法律宣传资料2154份。吴彦检察长带领检察室同志深入农村、深入群众宣传检察机关的性质、任务、职责,使更多的老百姓了解检察机关是干什么的,同时对群众提出的有关问题一一解答。长坡检察室在工作中发现欧村群众反映原村委会书记符显光在承包开发虾塘过程中有侵吞承包款的嫌疑,经请示检察长同意,对此线索进行了初查,发现其除了犯挪用公款罪外还有侵占几十万元虾塘承包金的重大作案嫌疑,现已将此案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同时还针对符显光挪用公款案中暴露出来的村委会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召开村委会干部会议,督促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目前,欧村村委会的财务管理制度已整改完毕,实行了村务公开,财务情况每季度公布一次。检察室以此为契机,向驻在地镇委、镇政府提出检察建议,建议镇委、镇政府对辖区村委会财务开支情况集中清理,纠正部分村委会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
白沙县院七坊检察室从12月1日起,在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符文伍,党组成员、公诉科科长麦文忠带领下已走访了辖区内的7个乡镇和4个国营农场,向各单位党委通报了设置七坊检察室的宗旨、原则及工作职责,广泛了解当地社会治安状况和信访突出问题等,为检察室下一步开展工作打下了基础。
临高县院新盈、博厚两个检察室聘请了辖区39名工作联络员。工作联络员制度的建立不仅为该院拓宽了案源渠道,也为乡镇检察室提供了与广大农民群众沟通交流的平台。
龙华区院龙泉检察室检察人员深入龙泉、龙桥、遵谭等乡镇,通过走访村民和召开座谈会形式征求意见、建议,发放《检务公开宣传资料》,宣传检察室工作职责。龙泉、龙桥、遵谭等镇是海口市“791”项目重点建设所在地,该院在严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同时,协助党委、政府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其中龙泉镇一起涉及100多亩地的纠纷,双方闹了一年,刘东检察长带领干警,结合查处职务犯罪,成功化解矛盾。近日,检察室正在对一起举报农村干部职务犯罪线索进行初查。
探索建立民事督促起诉制度,保护国家、集体和社会公共利益。2008年12月15日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民事督促起诉保护国有、集体、社会公共资产的意见》和《海南省检察机关民事督促起诉案件办案规则(试行)》下发全省各级人民检察院,标志着海南省检察机关深化检察工作机制改革、实现民行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重要举措开始践行。民事督促起诉是指对有关监管部门或权益单位不履行或怠于履行职责,致使国家、集体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可通过民事诉讼获得司法救济的,检察机关监督、督促其及时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有效遏制国有、集体、社会公共资产流失,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腐败现象发生。
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强力推进信息化。全面改进检察工作方式、指挥模式和队伍管理方式,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探索构建检察业务、队伍建设、检务保障和信息化建设“四位一体”的检察管理和工作运行机制。推行网上办案流程管理,建立完善职责明确、程序严密、标准具体、可操作性强的执法业务标准,规范执法程序和行为,通过信息化,使检察执法活动变为阳光执法,并且节约了司法成本。
规范执法行为,建立检察工作绩效考核机制。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管用有效的工作绩效量化考核标准和方法,把过去的年终考核变为平时的考核;把过去由政治部独家考核,变为由各个业务对口上级部门考核;最后由政治部进行综合。对全省三级检察院、内设机构、干警个人的工作质量、效率和业绩的各项工作进行全面评价,为正确识别使用干部提供科学依据,把广大干警的价值追求与检察事业的发展需求有机统一起来,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优化检察资源配置,增强法律监督效力。完成了检察机构布局调整工作,方便群众诉讼,节约司法成本,提高工作效能。完善以侦查指挥中心为平台、整合案件线索、侦查力量和装备等为基础的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提高整体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探索建立民事行政检察一体化和联络员制度,6个试点单位受理的民事申诉案件同比上升3倍,增强了法律监督效力。
检察工作努力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
全省检察机关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不断增强为人民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为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的坚定性和自觉性,把检察工作放在全省工作全局中谋划和推进,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相统一。
打击犯罪与预防犯罪并举。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任务,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6634人、提起公诉6500人。重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共批准逮捕这四类犯罪嫌疑人5549人、提起公诉5249人。共批准逮捕金融诈骗、制假售假、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109人、提起公诉129人。共批准逮捕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嫌疑人191人、提起公诉223人。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建立了轻微刑事案件刑事和解等制度,对初犯、偶犯、过失犯罪以及邻里、亲友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慎用刑事手段,给改过自新机会,使亲情得以维系,社会得以和谐,决定不捕123人,不诉95人,建议依法从轻处理872人,使28名青少年重返校园。尽力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办理来信2252件,电话、网络举报70件,接待来访1253件2000多人。立案复查刑事申诉16件,决定给予赔偿9件,支付赔偿金29.87万元。积极做好不服人民法院和公安机关正确处理的33起申诉案件的当事人服判息诉工作,维护了司法权威和社会和谐。有力维护了我省社会治安和经济秩序的持续稳定。
加大查办职务犯罪的力度,促进公务人员的职务廉洁性。共立案查办各类职务犯罪嫌疑人280人,提起公诉236人。突出查办有震动、有影响的大案要案140件。其中涉案金额10万元以上65人,100万元以上 6人;处级干部27人,厅级2人;原文昌市委书记谢明中犯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依法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查办行政执法、司法人员69人。针对一些行业存在的权钱交易、索贿受贿等突出问题,查办规划、城建系统职务犯罪25件28人,地税系统16件16人,促进依法行政,优化投资发展环境,得到了企业和干部群众的拥护。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给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造成重大损失的渎职案件31件33人,危害能源资源、生态环境渎职案件7件9人。
在办案过程中,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经济犯罪、工作失误与渎职犯罪、不正之风与贪污贿赂犯罪的界限,切实做到有罪追究,无罪保护,客观公正。坚持文明执法,人性化办案,充分尊重犯罪嫌疑人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充分考虑发案单位正常的工作和生产经营秩序,最大限度地帮助挽回经济损失,最大限度地降低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依据法律政策,对148名犯罪数额不大、认罪态度较好的干部和企业人员作了宽缓处理。定安县检察院在办理弘生糖业公司偷税案中,对涉嫌犯罪的2名直接责任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保障了企业及3616户8万多蔗农、500多名职工的生产生活正常有序。
预防关口前移,努力防止和减少职务犯罪。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拓展预防腐败的工作领域,努力使干部少犯错误,事业少受损失,社会更加和谐。对事关国计民生的重大建设项目开展专项预防,与东环铁路等28个重大项目建设单位联手开展预防工作。在重点行业领域开展系统预防,与农垦总局共同做好改革过程中的预防,与省林业局、民政厅、海南银监局等部门共同制定措施,确保重大改革和各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配合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同步预防,与省教育厅等9个部门制定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处理的规定,共建“不能犯”的监督机制。结合办案加强预防,针对发案单位存在的问题,提出检察建议82份,纠正违反法律法规的问题19个,协助落实预防措施61项。加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与19个省直行政机关联合开展预防警示教育。举办法制讲座83场(次),受教育人数达2万余人次,制作播出《检察视窗》95集,增强了国家工作人员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关注保障民生,维护公平正义。坚持执法为民,努力使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解决,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公平正义得到伸张。重点查办涉及社保资金、教育、征地补偿和农村基层组织人员涉嫌犯罪案件58件69人,确保省委、政府的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严肃查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违法、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22件23人,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廉洁,增强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信心。加强各类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91件,监督纠正不应当立案而立案3件,依法决定追加逮捕108人、追加起诉22人。对违法取证、违法采取或变更强制措施等情形提出纠正意见131件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7件。向办案单位提示羁押期限即将届满3110次,协调、催办580人次,监督纠正超期羁押2人,纠正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况113人次,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18人。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裁判的申诉案件426件,对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诉36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抗诉案件改变率为82.8%。监督纠正不当执行、调解41件。通过扶困济贫等具体行动,让老百姓感受到党和社会的温暖。全体检察干警支援四川抗震救灾捐款130多万元,捐物50多万元。为困难群众捐款72.8万元,对42名群众进行司法救助,深入农村、社区下访巡访1060人次,接受群众咨询、求助、反映问题5196人次,以有限的职责,无限的服务,满腔热情地为群众排忧解难。
切实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开展领导素质能力培训,举办了检察机关服务海南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领导干部研讨班。以一线办案人员为重点,加强专项业务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和上岗培训、任职资格培训,培训干警51期,1421人次,开展了评选“十佳公诉人”等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检察干警参加司法考试通过率达到62.6%,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7个百分点。有123个集体和216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制定执行检察人员“八个严禁”和受理群众投诉检察人员办法,开展对执法办案、检容风纪、办案安全等专项检务督察,对13名检察干警作了免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处理。建立检察官遴选制度,从基层院遴选优秀检察官到省、分市检察院工作。建立省检察院领导联系基层和处室对口指导基层制度,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帮扶,促进了基层检察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的提高。
自觉接受监督,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自觉接受人大依法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共向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90次,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279人次,办理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建议、提案90件,办理各级人大常委会转办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转交的案件42件,均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做到了件件有答复。强化自身监督制约,坚持人民监督员制度,共对34件拟作撤案、不起诉处理和犯罪嫌疑人不服逮捕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监督。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规范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和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备案、审批制度,健全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和检风督察专员制度,完善诉讼参与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保证了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2009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检察长会议、省委五届四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以及本次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以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为核心,以深化检察改革为动力,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建设高素质检察队伍为保证,全面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