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2016年城乡低保工作总结
2016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始终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揽,坚持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工作宗旨开展,加强管理,规范操作,切实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维护社会的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现将我镇2016开展城乡低保工作汇报如下:
一、狠抓落实,推动农村低保工作全面开展
建立和实施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一项十分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各我镇、各村居委员会按照县民政局的统一部署,扎实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推动农村低保工作全面协调开展。
(一)严格核实对象,切实做到应保尽保。经调查,我镇共有农村贫困对象1180户、1549人。这部分贫困对象今年要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我镇要严格按照申请审批工作程序要求,及时收集保障对象的相关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户主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和相片、享受农村低保家庭成员的户口本复印件等),确保申报材料不重、不漏、真实、准确、齐全。同时,要认真填写《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报镇政府审核后,务必于4月10日前将有关材料和审核意见报市民政局审批,确保我镇今年5月份之前能顺利发放低保金。
(二)严格资金管理,切实保证资金运行安全。我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主要来自财政拨款,资金管理上要高度重视,一定要落实制度,堵塞漏洞,从严要求,从严管理,绝不允许发生挤占、挪用、截留和虚报冒领等任何问题。对于违反资金管理规定的,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要完善资金监督机制,切实解决重资金分配、轻监督管理的问题。财政、民政等部门要定期检查、监督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使用和发放情况,确保资金安全运行,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三)严格审批程序,切实保障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户主申请、民主评议、张榜公示,村委会核实、镇政府审核,镇民政科审批、村委员会张榜公示,发放低保证和保障金等工作程序,切实做好农村低保工作。严禁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优亲厚友、暗箱操作、玩忽职守、贪污、挪用、冒领和扣押农村低保金等情况出现。对在工作中的失职、渎职或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将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四)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切实提高低保工作水平。明确规范了申请、评议、公示、审核、审批等环节。我镇要依法办事,及时受理农村困难群众的低保申请,我镇建立完整的农村低保对象档案,强化痕迹管理;推进农村低保工作网络化管理,增强低保工作的管理质量和管理水平。
(五)加强宣传教育,切实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建立和实施农村低保制度的重要意义,宣传党和政府对农村困难群众的关心,宣传农村低保制度的政策、规定,让这一惠民工程进村入户、家喻户晓,要积极动员社会各界关注农村困难群众,支持农村低保工作。要把农村低保工作作为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的重要内容,定期公布农村低保工作实施情况,公开保障标准、审批程序和补差金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为农村低保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二、城乡低保保障工作开展情况
我镇2016年城乡低保工作在2016年工作基础上,在以村居委会为中心和镇民政科的支持下有序推进,城乡低保工作逐步纳入了科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初步实现了“保障对象公开化、运行程序规范化、保障办法多样化、保障金发放社会化”的“四化建设”。
2016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我镇城乡低保保障总对象1549人。
(二)为使低保对象做到“有进有出”、低保标准“能升能降”,不断加大动态管理力度。2015年我镇对原享受城乡低保人员进行了核查,对核查中发现超标的10户30人给予退出低保保障,换成更困难的老百性。使我镇城乡低保工作从真正意义上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三)2016年我镇对享受城乡低保户及低保边缘户6户6人给予了城乡医疗救助,累计支出救助资金3万元。
(四)2016年按照上级要求对城乡低保进行整改,我镇抽调了相关工作人员对新增申请享受城乡低保52户家庭生活状况进行了审批前调查、走访,对新申报对象做到三级评议、评审、三榜公布。并将所有的1180户、1549人农村低保人员名单在各村委会公开栏张榜公示,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给予了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进一步加大了群众监督力度,确保了我镇城乡低保审核、审批从真正意义上作到“公开、公平、公正”。
(五)2016年我镇对城乡低保户及低保边缘家庭人员因病、因灾、因上学造成临时生活困难的6户6人给予了城乡居民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共发放救助金5400元。
(六)2016年我镇完成了城乡低保微机信息的复查、汇总、上传工作。
(八)2016年为使新增农村低保名额审批做到程序合法,步骤到位,我镇对八个村委会上报的低保材料进行逐一认真仔细审批,对审批不合格人员材料全部返还所属村委会,要求重新调查审核上报。确保了农村低保工作的各类数据报表上报工作做到上报数据真实、准确、按时、按质、按量。
(九)2016年我镇完成接待农村低保方面来访15余人次,对不明政策群众耐心细致的进行政策讲解,对来信所反映问题给予了全面妥善的书面答复,对杜村党总支有些村所提建议、意见给予答复并对他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给予了致谢。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城乡低保名额有限,矛盾突出,压力较大。虽然去年我镇进行了动态管理,纳入了一部份城乡困难家庭,但要求享受城乡低保家庭较为突出,目前收到申请180户1549人,工作难以开展,社会压力较大。
(二)社镇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没有设立关于城乡低保的公益性岗位,申请人在申请低保过程中瞒报收入情况,部分隐形收入上报不如实。导致社镇对申请人家庭收入进行调查了解时难以掌握,造成部分收入超标家庭人员被纳入低保。
(三)、由于对农村低保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大,导致乡、村、组三级工作人员对农村低保政策“吃不透”,时有群众因不了解低保政策上访的情况发生。
(四)农村的宗亲氏族关系特点更为明显,农村干部的工作素质与城镇居委会干部工作素质存在较大差距,农村低保资格的鉴别审核更为复杂,入户调查核实家庭收入难度大。部分该享受的农村低保家庭人员未纳入到低保管理体系当中,而不该享受低保人员被纳入低保对象管理的现象时有发生。
(五)、农村居民家庭收入难以界定。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所获得的货币和实物收入的总和,它包括了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四大项。由于收入多元化,农产品乡场价格不稳定,加上家庭养殖自养自给部分,临时工收入带有很大的隐蔽性等原因,实际收入难以跟踪测算。有的农民瞒报收入情况,现行法律法规也末明确村民必须履行如实告知其收入的义务,也没有赋予民政部门对村民收入的调查权,另外农民大部分外出务工,大部分没有通过职业介绍所或村委会登记,客观上造成故意隐瞒收入的可能。因此,是否将申请最低生活保障的农民纳入低保范围增加了难度。
(六)、城乡低保工作机构、人员与经费严重不适应工作需要。就目前来看,困难居民多,工作难度大,尤其是低保工作即要接受申请、进行调查核实、收集每一个低保对象的有关备案材料、建档造册,还要做好审批及证件、资金的发放等,同时还要进行定期核查,加强动态管理,而且每一次的低保对象核定和审批就需二、三个月,任务极为繁重。
第2篇:广场社区低保家庭走访总结
12月4日下午,为进一步了解大连市低保家庭生活状态,视窗实践团队赴沙河口区马栏街道广场社区走访低保家庭。这次走访给团队成员留下了深刻印象。
1.广场社区概况
广场社区位于大连市西郊红旗镇附近,隶属于沙河口区马栏街道。辖区面积0、95平方公里,人口7471人。由于位于繁忙地段,该社区人流量、车流量巨大。目前,该社区共有2311户,有低保家庭120户,占总户数的5%。其中大部分为因病致困或残疾致困。
马栏广场社区建筑大多比较破旧,人员纷杂,社区环境与大连市内的高标准环境相去甚远。广场附近是3、109、534等多路公交车站所在地,因而交通繁忙,在大连市内应属于中低标准的居民区。从周边环境及建筑可以看出,广场社区内居民应以中低收入家庭为主。
据社区工作人员介绍,社区严格按照大连地区低保工作政策执行,落实到户。社区经常派人到低保家庭走访慰问,当地政府也对低保户特别关照。社区也经常组织相关活动,为低保人员的收入增添色彩。由于时间仓促,社区来不及我们提供更多的资料。但从我们掌握的资料看来,广场社区在低保家庭中开展的工作还是切实有效的。
当问及是否有达到低保标准人员仍未领到低保金时,工作人员解释到,社区在低保金发放上一向是彻底落实的。但是有的家庭虽然达到低保标准,家庭成员却执意不肯申请办理低保。对于这样的家庭,社区是尊重本人意见的。
2.入户调查
1)张淑华--心自坚强,平静生活
第一户人家户主叫张淑华,据了解,她因为车祸造成下肢行不便,丧失工作能力,XX年办理低保。据她介绍,车祸后她仍能坚持工作,自己挣钱供女儿上学,因而没有向社区申请补助。但05、XX年时,她的病情开始恶化,同时女儿鹿露考入沈阳工程学院,经济负担剧增。于是到社区办理了低保手续。
张阿姨信仰佛教,因而她的一言一语都带有一种看透世俗的平淡。她提到,近些年病情已经有所好转,女儿非常懂事,在外地上学也能体谅家里,假期打工挣钱,为家里减轻负担。从言谈中可以看出,张阿姨平时是个非常要强的人,她说,“我是信佛的,所有欠的债,来世都是要还的,即使国家的钱也一样。我女儿大学毕业后我会赶紧解除低保”。尽管她的生活很拮据,家中却收拾得窗明几净、井井有条。显然,这是阿姨闲来无事收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