绛县是中国陕西省一座历史文化名城,其元宵节踩高跷习俗远近闻名。
传说在唐朝年间,有一位名叫李白的诗人,来到绛县,看到当地人在元宵节踩着高跷高歌,便写下了《踏歌行》这首诗。自此,绛县人们在元宵节踩高跷的习俗逐渐流传开来。
绛县元宵节踩高跷的习俗特点是高度、魔力和艺术性。
在绛县,踩高跷的跷子一般高3-5米,最高的甚至可达8米之巨。这些高大的跷子上,装饰着绚丽的彩灯和锦缎,变成了一道道灯彩盛宴。
踩高跷者们脚下上下翻飞的节奏,让人们大呼过瘾,而据说跷子上的灯光还有驱鬼避邪的功效,同时也具有一定的娱乐和祝福意义。
踩高跷不仅需要高度和节奏,还需要身手和技艺。踩高跷者们身披彩衣,手持鼓镲,跷子晃弄时,他们轻盈翩跹、矫健有力,让人们为之惊叹。这也使得绛县的元宵节踩高跷习俗被誉为“跷诉王国”。
绛县元宵节踩高跷的活动时间为农历正月十五晚,地点在绛县城区西南5公里处的河滩。此时,数以万计的游人涌入绛县观看和欣赏元宵节的独特魅力。
绛县元宵节踩高跷习俗是绛县文化的独特体现,也是世界文化的瑰宝之一。希望能够一直传承下去,让更多人了解和喜欢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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