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晚上在直播时为朋友们展示了我的自撰楹联书法册页。这些对联,都是这我几十年来创作的经典之作。为体现对联作品的社会影响力,现场直播网络搜索。不搜不知道,一搜“吓”一跳。在浙江师范大学公众号 2017年04月17日 21点27分发布的《校友陈加元的浙师情:诗情才情深情情缘情结情怀》一文中提到:
“2015年,以“青春聚爱 善行师大”为主题的省慈善嘉年华活动在我校举行,陈加元也回到母校隆重出席,在他兴致勃勃地观摩活动的过程中,应现场同学们的强烈要求,他挥毫泼墨赠言题下两副对联:“千卷诗书能破壁一窗明月任雕龙”“躬于正大方博大行至无为即有为”这是要借此勉励浙师学子在书本中获得真知,在实践中锻炼成才,用心良苦,可见一斑。”
陈加元先生使用这两副对联我倍感荣幸,可是仔细一看败兴坏了。
“万卷诗书堪破壁;一窗风月任雕龙。”这副联本是我给自己的“万龙”魁斗格嵌名联。陈加元先生将上联的“万”改为“千”,将“堪”改为“能”;将下联的“风”改“明”。
“躬于正大方博大,行至无为自有为”。这是我原为蒋大为老师撰写的嵌名书斋联,陈加元先生只改了一个字,把“自”改为“即”。
两副对联28个字,陈先生改了3个,修改率10.7%。按说改的也不多,还是基本原貌,可是特别别扭。“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万卷”改成“千卷”,难道改成“千龙”就与“万龙”没关系了吗?“诗书”并列,“明月”偏正,这样改咋“整”?“自有为”改“即有为”,无为能“即”有为吗?带着这些疑问,很想知道这个陈加元先生是个什么人?是行家还是杂家!
(陈加元先生诗书)
因为搜索中屏幕只出现了上面一段的引用文字,我随即截了图,记住了陈加元这个名字。下播后,我“一根筋”地网上搜索“陈加元”!结果,不搜不知道,一搜又惊到。原来陈加元先生是浙江师范大学中文74级校友、浙江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浙江省政协原副主席、党组副书记,现为浙江省慈善联合总会会长。看到这些,我“傻眼”了
(陈加元“躬于/行至”联书写现场)
在我国《著作权法》著作人身权里面有以下四点:
(1)发表权: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发表权只能行使一次,除特殊情况外,仅能由作者行使。
(2)署名权: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它包括作者决定是否署名,署真名、假名、笔名,禁止或允许他人署名等权利。
(3)修改权: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然而(2)、(3)、(4)条权利我都失去了。且不说陈加元先生修改的好与坏,后面浙江师范大学的这波操作,使这两副对联更加“雪上加霜”。明明是两副对联,结果被他们“垒”起来,p成了“11”(如下图)。看到这里我真的很难过:陈先生大才敢做修改,浙江师范大学的编辑大才敢p。
(这是啥鬼,真没看明白!)
对联是中华文化的瑰宝,是第一批(2005年)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我有很多对联对社会上广泛使用和引用,其中有一副被贯以古人,呵呵一声也就过了。胸中万卷两行字,笔下千秋一寸心。我们的楹联人该怎样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欢迎朋友们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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