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春节期间中心城区临时市场设置管理工作的通告
一、临时市场设置
除县政府确定的专业市场以外,决定设置以下临时市场:
(一)年画对联市场,主要经营年画、对联
1.新华路农业农村局门前,可容纳约20个摊位;
2.涅阳路与幸福路交叉口南侧道岩石以上,可容纳约10个摊位;
3.安国路中段路东侧道岩石以上,可容纳约20个摊位;
4.三里河路北段道岩石以上,可容纳约50个摊 位;
5.玉鼎广场东侧及北侧道岩石以上,可容纳约60个摊位。
(二)农副产品市场,主要经营干菜、鱼类、水产品
1.安国路南段两侧道岩石以上,可容纳约50个摊位;
2.文化路东段,可容纳约50个摊位;
(三)蔬菜批零市场,主要经营各类蔬菜
1.北大街北段道岩石以上,可容纳约40个摊位;
2.新华路南段道岩石以上,可容纳约80个摊位;
(四)百货市场,主要经营各类百货
1.健康路北段西侧广场,可容纳约40个摊位;
2.将军路北段道岩石以上两侧,可容纳约60个摊位;
3.茂盛店(中山街至建设大道),可容纳约60个摊位;
4.工业路慕庄路口道岩石以上,可容纳约50个摊位。
(五)甘蔗市场,主要经营甘蔗
幸福路南段,可容纳约10个摊位。
二、临时市场起止时间
临时市场设置时间自2023年1月3日起至2023年1月21日止
三、临时市场秩序管理
1.凡进入临时市场经营者,请加强自身防护,落实戴口罩、消杀等新时期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2.进驻临时市场经营者要服从城市管理规定,按要求摆放摊位,严禁乱搭乱建,一律在划定区域经营。严禁越区域、越线、越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同时,要做好环卫保洁,垃圾收集、清运工作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处理,不得影响市容、环境卫生和交通畅通。
3.按本通告规定的起止日期进行经营,逾期自动撤出,否则依法予以取缔。
4.县城市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大临时市场管理力度,对违反规定擅自在其他位置摆摊设点的,严格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