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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感-读后有感-《资本论》读书笔记3000字,读《资本论》有感3000字

作者:句子 来源:句子 日期:2023/7/31 14:14:12 人气:27 加入收藏 标签:劳动 价值 马克思 剥削 发展 社会

首都读书笔记3000字,读首都3000字

读完《资本论》有一种三千字的感觉。

马克思的著作《资本论》是以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思想为指导的。通过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深刻分析,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规律,同时也使历史唯物主义得到了科学的验证和进一步的丰富和发展。《资本论》运用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和方法,把社会关系归结为生产关系,把生产关系归结为生产力的高度,从而证明了社会形态的发展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自然历史过程。

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作为一种结合生产关系解释分配关系的理论,不仅对剥削进行了科学的分析,而且为科学解释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各阶层人民的实际作用和应得利益奠定了理论基础。但是,我们应该看到,目前,它面临着两方面的挑战。一种是有人试图借助西方主流经济学的分配理论来否定剩余价值理论的学术成果;另一种是有些人把剩余价值理论看作是不需要随着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而发展的自然科学理论,从而窒息了剩余价值理论的发展道路。因此,回应上述挑战,深化对剩余价值理论的认识,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对于剩余价值理论的本质解释,马克思在分析商品价值的形成结构时,曾经提出一个非常著名的公式:C+V+M。c指生产资料的价值,包括设备、原材料等。,V指以工资形式表现的劳动价值,M指以企业主利润形式表现的剩余价值。马克思认为,C作为投入资本,只是转移了购买的设备、原材料等的价值。到新的商品,而没有增加新的价值。只有工人活劳动的价值V才是创造新价值m的唯一因素,马克思由此表明,企业主的剩余价值或利润是由雇佣工人的劳动创造的,而这一创造过程并没有得到任何工资报酬。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剥削现象的描述,实际上是经验方法和抽象方法的结合。虽然剩余价值理论没有成立,但并没有影响《资本论》成为工人的圣经。原因如下:

第一,剥削现象是客观存在的,是劳动者所经历的。马克思形象地描述了工人劳动创造的价值,一部分是弥补劳动再生产的必要劳动,一部分是为资本家创造剩余劳动,非常直观,简单明了,容易被工人接受。其次,马克思虽然没有用严格的逻辑力量证明剥削的存在,但他在《资本论》中列举了大量触目惊心的事例,描述了资本家残酷剥削工人的事实。这种经验方法的巨大力量弥补了他抽象思维方法的缺陷,甚至使许多真心相信他的理论的人对剩余价值理论的科学性从未有过丝毫怀疑。也就是说,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虽然失败了,但他在用实证的方法描述剥削现象方面取得了巨大的成功,最终达到了写作《资本论》的根本目的。

在马克思看来,资本家总能获得剩余价值或利润,资本家永远是资本家,而工人只能维持劳动力的再生产,只能绝对贫困。工人永远是雇佣工人,他们之间的转化是没有条件的。他没有为劳动关系的相互转化提供理论依据,无法解释资本主义社会矛盾的逐渐缓和和工人阶级的相对贫困。根据琼的说法?罗宾逊的理论,私人对财产的垄断导致剥削。如果垄断条件发生变化,一部分资本家可能因为破产而成为雇佣工人,或者一部分工人可能因为劳动成果的积累而成为资本家。她的理论既能解释劳动关系的对立,又能解释劳动关系的转化。在中国的现实生活中,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之间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工人也可能是股票持有者,很多人已经有了工人和资本所有者的双重身份。

琼吗?罗宾逊从垄断或不平等竞争的社会关系来解释剥削现象,他的理论具有广泛的适用性。它不仅可以解释资本的剥削,还可以解释其他垄断条件下的剥削,特别是贪官利用手中的权力攫取社会财富的权力剥削。剥削是建立在一定社会价值判断基础上的经济范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虽然剥削现象是以不等价交换为前提的,但不等价交换现象并不都是剥削。这是因为,在决定市场价格垄断和竞争的诸多因素中,有自然垄断因素、历史垄断因素、人为垄断因素、社会制度导致的垄断因素、商品交换过程中偶尔发生的垄断因素、供求关系变化导致的垄断因素等等。

当市场利用这些垄断条件参与竞争时,就会出现不平等交换。显然,这些不平等交换现象不能视为剥削现象。由于所有的经济行为都涉及到垄断条件的使用,所以不可能利用垄断条件从竞争的角度来区分剥削和非剥削。当社会主义承认价格机制在市场经济中的调节作用时,必然会在一定范围和一定程度上承认不平等交换的合理性,即承认市场主体利用价格通过适当的垄断和竞争获得一定利润的合理性,并在法律制度上予以保护。利润作为商品成本与收入关系的表现,也反映了市场主体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这是市场经济特有的现象,而不是资本主义特有的现象。

如果消灭了利润,市场经济就不存在了。不需要否认,在一定范围内、一定程度上肯定不平等交换的合理性,就是在一定程度上承认劳动力市场不平等交换的合理性。从劳动力市场本身具有买方垄断因素来看,这就等于承认了一定程度剥削存在的合理性。因此,从历史和发展的角度来看,社会主义是一个限制和逐步缩小剥削范围直至最终消灭剥削的长期发展过程。根据现行法律规范,劳动力市场和社会允许的其他市场中的不平等交换现象,在性质上不属于不正当竞争,因此不属于剥削现象。只有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和程度的不公平的经济行为才是不合理的经济行为。由于剥削是一个包含道德标准的经济范畴,它只能根据不同的社会条件或历史阶段来准确解释。因此,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中,利润都可以完全视为剥削的结果,但不同时代的剥削概念应根据时代的变化赋予不同的含义。

传统上,剥削是指买卖劳动力的不平等交换关系。只要不平等交换是建立在劳动力市场买方垄断的基础上,就是对卖方劳动成果的剥削或占有。只要劳动力被动地作为商品出售,它本身就意味着剥削。从这个意义上说,解决劳动不应成为商品的问题,彻底消除剥削现象,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一项长期历史任务。剥削作为对中国现实中一种经济现象的理论描述,是以承认买卖劳动关系中存在不平等交换为前提的。是指买卖劳动力超过一定限度的不平等交换关系。买方对劳动力的垄断不直接构成剥削,只有利用垄断条件超过规定限度才构成剥削。这是现阶段判断剥削行为的客观标准。社会主义的最终目标是消灭一切剥削现象,包括剥削劳动力市场垄断条件的现象,使劳动不再具有商品的属性,劳动者真正成为社会的主人,成为名副其实的社会主体。社会主义目前的目标是将传统意义上的剥削现象控制在一定范围内,承认劳动力市场一定程度垄断的合理性,将劳动力市场中超过规定限度的垄断视为剥削现象,依法取缔。这就决定了我们所说的消灭剥削不是空的社会主义乌托邦,而是理想与现实辩证统一的实际运动和发展过程。在这一点上,我们不仅把社会主义看作是先进的社会制度,看作是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更重要的是把社会主义看作是一个从初级阶段到高级阶段的渐进的历史发展过程,不可能在短时间内达到理想的目标。最终消除剥削现象还需要一个漫长的历史阶段和艰苦的斗争。50年来中国经济界关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五次讨论,给人们留下了深刻、隽永、经久不衰的思考和关注。

总的来说,虽然每次辩论的主题不完全相同,但辩论的发展方向是一致的,即在遵循科学指导思想的基础上,遵循时代的变化,坚持和发展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从已取得的成果来看,劳动外延的扩大已被越来越多的学者所认识。第三产业的劳动是否创造价值,科技人员的劳动是否创造价值,企业主的劳动是否也有创造价值的一面,这些问题都可以从马克思关于社会劳动和管理劳动二重性的论述中得到佐证。而且从逻辑推演和历史演进的角度来看,这些劳动成为价值源泉并不真正构成问题。近几十年来,关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争论取得了重大进展。它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发展和创新指明了方向,积累了丰富的理论财富,为劳动价值论的创新做出了历史性贡献。

读完《资本论》有一种三千字的感觉。

一,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本义

劳动价值论是指劳动创造价值的理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批判地吸收了资产阶级古典经济学家价值理论的合理内容,建立了科学的劳动价值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本义可以概括为:第一,价值是商品的社会属性,它是不同商品交换比例的基础,它反映了商品生产者之间的社会关系;第二,创造价值的唯一要素是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其他任何生产要素都不是价值的源泉。创造价值的劳动是抽象劳动,也就是对人的脑力和体力的无差别消耗。具体劳动创造使用价值,但不是价值的源泉。第三,创造价值的劳动是活劳动,即在进行中的生产过程中消耗的抽象劳动。物化劳动作为过去劳动的凝结,在新的商品生产过程中只能转移自己的价值,而不能创造价值。商品价值不包含任何自然物质的原子。商品的价值是由生产它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是彻底的一元价值论。

二,发展和创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必要性

(1)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客观历史条件与当今时代存在巨大差异。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任何科学原理都是在特定条件下对特定问题的分析。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产生于130多年前工业化初期的蒸汽机时代,当时的生产方式、劳动形式、商品形式、财富构成都与今天有很大不同。因此,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分析不能脱离对那个特定时代特征的分析。总的来说,马克思创立劳动价值论的客观历史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劳动形式主要是体力劳动。在工业化初期,社会生产主要集中在物质生产领域,非物质生产部门所占比重相对较小。工场手工业和机器工业的劳动形式主要是体力劳动。因此,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以物质生产领域的体力劳动为主要研究对象。虽然马克思在分析非物质生产领域(服务贸易行业)时也有涉及,但当时由于这些部门在整个社会生产中所占的比重很小,影响不大,所以马克思在谈到服务贸易时就说:资本主义生产在这一领域的所有这些表现,与整个生产相比,都是微不足道的。所以完全可以忽略。

第二,对劳动过程的认识不高。工业化初期,知识、科技不够发达,劳动过程中的脑力支出和知识含量不高。简单的、以时间为基础的劳动是主要的劳动形式,这种劳动主要以体力消耗为基础。因此,马克思不可能系统论述科技创新劳动在创造价值中的独特作用。

第三,指挥和管理劳动不能视为一种独立的劳动形式。工业化初期,随着工业革命和生产力的发展,一方面资产阶级的财富积累,另一方面无产阶级的贫困加深,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矛盾日益加深。马克思劳动价值论创立时,面临着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尖锐斗争。它的使命是揭示资本主义经济制度的不合理性和被新的社会制度取代的必然性。当时的指挥和管理主要是资本家的职能,资本家的指挥和管理职能是和剥削目的结合在一起的,而大部分工人是被指挥、被管理、被剥削的。因此,马克思不可能把指挥和管理劳动作为一种独立的创造价值的劳动形式来研究。

(2)当代劳动特征的变化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提出了挑战。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出现了大量新情况、新问题,社会劳动出现了许多新特点。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有了新的实践土壤。但是,按照劳动价值论的本义,服务劳动、科研劳动、生产精神产品的劳动、管理劳动,因为不直接创造物质产品,所以不创造价值。这一本义与实际经济活动存在巨大矛盾,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遇到了一系列挑战。

第一,服务性劳动。第三产业也叫服务业,从事第三产业的劳动可以称为服务劳动。第三产业问题是马克思创立劳动价值论时为了便于研究而抽象出来的一个经济现象。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中第三产业的迅速发展,是马克思不曾预料到的经济现象。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第三产业的发展程度已经成为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据统计,在西方发达国家和亚洲一些新兴国家,第三产业产值的比重已达60%~70%。在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第三产业也发展迅速,目前占GDP的1/3以上。第三产业对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率大幅提高,已成为中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一系列理论问题需要解决:服务劳动是生产性劳动吗?服务劳动创造价值吗?

第二,关于劳动的科学研究。当代世界科技发展日新月异,尤其是在知识经济和新经济时代。科研人才的数量和水平、科技创新能力、科学技术在生产设备上的应用及其在经济生活中的普及程度,早已成为决定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因素。科学研究作为一种重要的劳动形式,在生产经营中通过提高现有产品的生产效率或发明新产品,可以创造巨大的社会财富,大大增加全社会的商品总价值。如果坚持科研中的一切劳动都不创造价值,这些人的积极性就会受到严重的压抑和打击。

第三,生产精神产品的劳动。适应当时资本主义的发展阶段,马克思着重研究和论述物质生产劳动。马克思也提到了精神生产力的概念,但没有进一步研究和探讨。在现代经济条件下,人们对物质生活的消费得到了极大的满足,消费结构由温饱型向发展型和享受型转变。人们越来越注重精神文化生活的满足和享受,精神产品的生产部门得到了很大发展,也承担着越来越重要的生产任务。生产精神产品的劳动地位和作用日益突出。精神劳动是一种艰苦的、探索性的复杂劳动,它创造精神产品,这种精神产品极大地满足了人们对精神文化的朴素需求。作为发展中的社会主义中国,生产精神产品的劳动应该作为一个重要的课题来研究和讨论。

第四,管理劳动力。随着社会分工的发展,生产范围的扩大,产品的日益精良和丰富,越来越需要科学的组织和管理,管理劳动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尤其是现代高科技时代,对管理的要求更高。现代经济和社会的管理者必须有专门的知识储备。与普通工人的简单劳动相比,管理活动是由管理者进行的复杂劳动。管理劳动不是一般的脑力和体力劳动,而是高级脑力劳动。所以,管理劳动不仅创造价值,随着社会的进步,它创造的价值会远远高于普通劳动者。

第三,发展和创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现实可行性

(一)劳动价值论中的经济范畴会随着实际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而变化。

马克思与历史上的经济学家,尤其是资产阶级经济学家在方法论上的重要分水岭,在于马克思认为经济范畴是经济现实的科学抽象,随着经济现实的变化,经济范畴也应随之变化。马克思指出,从方法论的角度看,经济生活、社会经济结构和生产方式不是晶体,而是一个变化着的有机体。因此,人们对社会生产方式和经济变化规律的认识不是永恒的,而是处于不断变化、发展和否定的过程中。一些经济范畴的内涵会随着经济现实的变化而不断更新其内容和性质。有些经济范畴只解释某一历史阶段的经济现象。随着历史的发展,本质上已经不适用了。此时,它只会作为人们对经济现象认识的历史痕迹而留存,而一些新的经济范畴会取代旧的范畴。

马克思建立在商品经济社会基础上的劳动价值论,是对商品经济现实关系的理论反映。没有商品经济社会的存在,就不可能有劳动价值论。我们应该看到,商品经济发展的历史是长期的、阶段性的,这一发展过程必然决定了劳动价值论要随着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向前推进。因此,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不是僵化的教条,而是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发展的科学体系。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创新和发展是商品经济现实关系的准确反映,是科学体系发展的必然途径。

(二)马克思为劳动价值论的发展和创新留下了广阔的理论空空间。

马克思关于生产劳动的论述给我们留下了非常重要的启示,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发展和创新留下了广阔的理论空间。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如果从它的结果和产品的角度来考察整个过程,那么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就是生产资料,劳动本身就是生产劳动。他接着说,这种从简单劳动过程的观点出发的生产劳动的定义对于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来说是绝对不够的。马克思指出,随着劳动过程本身的合作性质的发展,生产劳动及其承担者即生产工人的概念必然会扩大。为了从事生产劳动,现在不用自己动手了。成为普工的一个器官,完成自己所属的某种功能,就足够了。另一方面,马克思还指出,生产劳动的概念已经缩小了。资本主义生产不仅是商品的生产,本质上也是剩余价值的生产。以上论述表明,马克思生产劳动范畴的内涵也是随着他所研究问题的发展而不断扩展的,生产劳动概念的含义并不是固定不变的。在社会化大生产的总体劳动中,生产劳动的范围不仅仅是直接生产物质产品的劳动,还包括你不必亲自去做的科研和管理工作。

马克思认为,这种生产性劳动和非生产性劳动的区分,本身与劳动的独特特殊性以及劳动的这种特殊性所体现的特殊使用价值无关。马克思在考察服务劳动时明确指出,服务是一种以劳动服务形式存在的消费品,具有一定的使用价值(想象的或现实的)和一定的交换价值。在今天的社会主义条件下,随着第三产业的蓬勃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劳动的含义也应该有所发展和变化。我们必须探索和重新认识服务劳动在价值创造中的作用。

(三)中国学术界的五次争论对劳动力价格理论的发展和创新做出了历史性贡献。

新中国成立50多年来,中国学术界对马克思劳动价值论进行了五次广泛的讨论,包括前三次对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价值规律、生产劳动等劳动价值论基本内容的讨论,后两次是20世纪90年代初对价值创造源泉的讨论,以及世纪之交对劳动和劳动价值论认识深化的热潮。

50年来中国经济界关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五次讨论,给人们留下了深刻、隽永、经久不衰的思考和关注。总的来说,虽然每次辩论的主题不完全相同,但辩论的发展方向是一致的,即在遵循科学指导思想的基础上,遵循时代的变化,坚持和发展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从已取得的成果来看,劳动外延的扩大已被越来越多的学者所认识。第三产业的劳动是否创造价值,科技人员的劳动是否创造价值,企业主的劳动是否也有创造价值的一面,这些问题都可以从马克思关于社会劳动和管理劳动二重性的论述中得到佐证。而且从逻辑推演和历史演进的角度来看,这些劳动成为价值源泉并不真正构成问题。近几十年来,关于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争论取得了重大进展。它为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发展和创新指明了方向,积累了丰富的理论财富,为劳动价值论的创新做出了历史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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