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K435次列车上,发生了一起持刀杀人案件,一名男子残忍被害,凶手也已被警方控制。
警方证实后,35岁的嫌犯贺某某,是一名重庆人,以前有案底,曾两次持刀伤人。
根据媒体追踪发现,嫌犯贺某某曾患有精神病史,两次被强制去戒毒。
在这起列车持刀杀人案,嫌犯有精神病史,那么,想问一下,精神病人是如何管理的?
不得不说,案件背后要关注的不是凶器,而是精神病人和吸毒人员的管理漏洞。
一个控制不住情绪的人,他曾经罹患精神疾病,在这种情况下杀人。
这样就有一个问题出现,那就是精神病患者,在出院后,是不是由亲友对其加强监护?这样就避免了行凶伤人的可能?
凶手曾经两次持刀伤人,两次强制戒毒,多次殴打他人,多年的精神病史,如果其监护人能看管好,或者能被收治于相关机构,也许就不会有这次事件了。
事情已经发生,生命无法挽回。逝者已逝,生者坚强。但有“病”并不能作为脱罪的理由,希望对负有责任的人员进行按罪处罚。
也希望有关部门认真吸取教训,有所改变,不让类似的事情再次发生。
读完这篇文章后,您心情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