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哪你去哪”河南安阳,某高铁上,大爷带着孙女混进了一等座,两名乘客要求大爷带孩子离开,双方发生争执,大爷不服开口骂人,被两男子推倒在地,列车长才赶过来处理。
事件发生在G6683次高铁,一位身穿白色上衣的大爷坐在一等座上,通行的还有年纪不大的孙女,一段时间后,有两名男子走过来与大爷沟通。
男子的意思是,让大爷带孩子回到二等座去,这是高铁的规矩,毕竟二等座和一等座的价格不一样,坐在这里都是支付更高价位的乘客。
可是大爷并不管这一点,他就是觉得一等座体验好,就带着孩子赖在这里,看到大爷没有动作,男子越发生气,再次强调让他回去。
男子指着车厢里的其他乘客,我们这里都是按照票上的位置坐的,大爷态度不善,一直没有正面回应,场面一度很紧张。
随后,一名乘务人员走了进来,男子询问,车厢难道没有管事的嘛?大爷表示他们也有票,可是男子解释,大爷两人是二等座,售价便宜,应该回那边做。
大爷还是没有搭理,男子指着大爷说,你没素质回去那边做,别拿小孩说事,之后大爷就起身开始骂人,男子听不下去直接动手。
双方发生肢体动作,乘务人员表示列车长正在过来,可是双方的纠纷进一步升级,一名男子掐着大爷的脖子,导致大爷倒在地上。
此时,其他乘客都关注到这一幕,之后大爷站起来,孩子还哭了,列车长正好过来,将男子请出了车厢,男子还一边解释,那是他的座位。
大爷和两男子争执的过程,都被乘客拍了下来,发布到网上,有人认为是大爷的问题,不按照座位顺序坐,还教坏孩子,也有人认为是男子情绪过激,动手掐了大爷。
1.大爷的行为属于霸座,违反了相关规定。
《合同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旅客应当按照车票载明的座位号、车厢号和座位号就座。
在法律上,已经明确了旅客在乘坐高铁时应按照车票上的信息就座,不得私自占用别人的座位。特别是霸座行为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严重的话可算是扰乱公共秩序,可处于行政拘留。
在本案中,大爷的票据是二等座,跑到一等座也属于霸座行为,如果导致其他乘客无法就座,乘客可投诉到列车长和乘务员处理。
2.有人指出,男子掐大爷的动作是过激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合同法》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规定: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在路人拍摄的视频之中,大爷存在霸座的事实,两名男子上前制止是合理的,但是在后续双方发生争执时,特别是大爷对男子进行侮辱性语言,两名男子对大爷实施攻击性的动作,这都是侵权行为。
在列车长介入之后,这种行为被制止,可是大爷骂人,男子动手,就要看后续双方如何协商解决,消除影响了。
3.乘务人员处理不及时,如果导致更严重情况发生,那么就要承担连带责任。
《铁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旅客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列车员应当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可以采取限制其购票、乘坐列车等措施:(二)强行占用他人座位或者卧铺。
这条规定明确了列车员应当对霸座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理,在视频之中,男子是直接和大爷交涉,乘务人员来得不及时,这不属于他们的责任,可是在后续针对大爷的霸座行为,应当引导大爷回车厢才是。
如果乘务人员在工作中违反了相关规定,未能制止霸座行为,也可能会被认为是违反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在这起冲突事件之中,大爷和两名男子发生矛盾的进展很快,双方都做出不理智的行为,而大爷是这起事件的源头,应当对其进行严肃教育,以免对孩子造成后续的影响。
最后,还是要强调一点,霸座行为是让人厌恶的问题,这体现了一个人的素质问题,购票之后按照车的位置坐,对于购买无座票的人士,暂时使用座位是不影响的,但是不能影响到其他人的乘坐体验,否则将会被限制乘坐此类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