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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头条-6岁娃意外死亡父亲收3万签谅解书,母亲不知情,并起诉对方!

作者:今日头条 来源:今日头条 日期:2023/5/10 14:58:42 人气:11 加入收藏 标签:孩子 发生 妻子 应该

作为监护人,在照看孩子的时候一定要看好孩子,避免孩子发生危险,河南一小孩因突然的意外而发生危险,让人心痛不已!

河南南阳一6岁的男孩被爷爷带着在村里走,在路过一个墙柱的时候,孩子抱了墙柱,墙柱倒塌压到头,当场死亡了。事情发生以后,孩子的母亲就将此事迁怒于孩子的爷爷,认为他没有尽到相应的职责,于是就不想再看到他!

孩子的父亲见妻子如此对待自己的父亲,于是一气之下就将妻子赶出了家门,两人也因此离婚!事情发生2个月后,对方给了3万元的赔偿金,孩子的父亲也与对方签订了谅解书!但是并未将此事告知妻子,妻子也并没有签字!

墙柱的主人认为自己已经给了对方补偿金,要求不再讨论此事,而且说话很难听,孩子的母亲认为虽然这件事是一件意外,两家人都很委屈,但是墙柱主人的态度却让她不能忍受,认为3万元就可以买自己孩子一条命,于是就将其告上了法庭!

首先,在这件事情中,孩子的爷爷存在失职之处,没有将孩子看护好,在孩子要去碰墙柱的时候,应该及时的阻止,避免悲剧的发生!但是话又说回来,谁也不希望发生这样的事情,更何况是自己的亲孙子,想必在意外发生后,爷爷比他们的父母更加痛苦,因此,作为孩子的母亲没有必要将全部责任都推给孩子爷爷!

其次,对于丈夫而言,应该体谅到失去孩子的母亲的感受,也应该理解妻子之所以这么怨恨自己父亲的原因,在失去孩子后,不应该将妻子狠心抛弃,而是应该从中协调两人的关系,做好中间人,维护好这个家庭!同时,作为夫妻,在家庭遭遇这么大变故的情况下,对于赔偿金的事情,应该与妻子商量,而不是一人做决定!

最后,对于墙柱的主人而言,虽然是孩子先触碰墙柱,导致死亡的!但是也应该体谅他们的丧子之痛,而且本身墙柱没有任何危险标识,也不能完全责怪孩子一方。使用恶劣的态度对待他们,只会让他们的心情雪上加霜,认为是3万元买了孩子的命,哪个家长能咽下这口气?

总之,谁也不愿意意外发生,家长要尽到看护的义务,同时家庭之间要及时沟通和相互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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