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下午,全国首例“单身女性冻卵案”在北京二审开庭。当日16时45分,该案当事人徐女士走出法院大门,她告诉守在门外的媒体和热心群众,该案没有当庭宣判。“整体还是挺顺利的,”结束庭审后徐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庭审的核心争议点还是在于对方医院有没有侵犯我的人格权,此外我们还提出了侵犯身体权,这是在二审特别强调的。”
↑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传票
据媒体此前报道,2018年12月,时年30岁的徐女士向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妇产医院寻求冻卵服务,各项健康检查结果显示自己身体状况良好,符合冻卵需要,但医院以其单身身份及非医疗目的为由拒绝为其提供冻卵服务。此后,徐女士以“一般人格权纠纷”案由,将医院告上法庭,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对其一般人格权的侵害,为其提供冻卵服务,并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2022年7月22日,徐女士收到一审判决书,法院驳回其所有诉讼请求,她表示会上诉。2023年4月24日,案件当事人徐女士收到传票,该案二审定于5月9日14时在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红星新闻此前报道:全国首例“单身女性冻卵案”即将二审 当事人:开庭前会去做一次身体复查)
开庭前,徐女士向红星新闻记者表示,距离自己第一次去医院尝试冻卵已过去四年,为了解自身的生育能力,前段时间她去医院做了全面检查,“检查结果总体来看还是不错的,医生说据其多年的从医经验来看,我目前的卵巢状态是很好的。”
徐女士称,看到检查结果后,她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了地,经历了四年的等待,自己的生育状态依然良好,依然时刻准备能够冻卵,“希望我能够得到这个(冻卵)机会,也希望其他和我有相同诉求的单身女性,也能得到这个生育力被保存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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