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一则涉及离婚协议的新闻引发热议。据报道,一对夫妻在离婚时达成协议,男方同意支付抚养费用。然而,随着男方收入的下降,他开始想要毁约,不再支付抚养费用。这种情况下,男方是否有权利毁约?
按照法律规定,离婚协议是法律意义上的一种民事协议,当事人自己达成的协议有法律效力。如果协议未违反法律法规,且在协议期间内当事人都能够履行协议,那么该协议应该被认为是有效的并被执行。
因此,如果男方在协议期间内仍能够履行协议并支付抚养费用,那么即使他的收入下降,他也无权毁约。如果男方无法履行协议,他应当理性地与前妻讨论,并申请减少抚养费用的数额,或者寻求法律途径。但是,如果他毁约而不与前妻协商,就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再次提醒,离婚协议需要慎重达成,并且协议内容需要符合法律法规。一旦协议达成,协议双方就应该严格按照协议履行义务,如果有任何疑问或困难,需要及时与对方沟通,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协商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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