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4月28日发出通知,让该栋楼业主疏散撤离。
涉事居民楼共31层,1-3层为商铺,4层以上为住宅,有A,B两个单元,两梯四户结构。涉事承租人租下3层后,准备将整个楼层打通开健身房。据此估算共有216户居民受到影响,目前部分居民已被当地安置在宾馆中。承租人和装修公司负责人已被控制,事件尚在处置中。
承重墙不能砸,不能砸,不能砸。总有那么一小部分人一而再、再而三的挑战安全底线!
承重墙一旦被拆除,会改变楼房原来的受力结构,成为“危房”。
那些人需要为本次事故承担哪些责任呢
刑事责任
或可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021年,“杭州萧山瓜沥一小区业主野蛮装修,擅砸承重墙,导致整栋楼房成为了危房。业主、包工头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采取强制措施。
业主私自拆除承重墙会严重影响建筑结构,造成房屋坍塌的危险后果。进而危及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可构成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刑事责任只追究直接责任人,本起事故中承租人、装修公司应当对砸承重墙这一行为负直接责任,可构成该罪。
《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放火、决水、爆照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民事赔偿责任
200多户业主,近1.6亿的巨额损失,谁来买单?
1.6亿对绝大多数人来说,那绝对是一个天文数字。
谁侵权,谁赔偿。
《民法典》1167条规定,“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民法典》1184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民法典》1184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相关业主、行政主管部门有权要求承租人、装修公司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①承租人和装修公司订立装修施工合同(承揽合同),承租人是定作人、装修公司是承揽人。承租人指使装修公司砸掉承重墙,承租人应对本事件承担直接赔偿责任;装修公司作为专业从事室内装饰装修的企业,应当知晓承重墙对于房屋的重要性,知晓法律法规禁止擅自拆除、修改承重墙,却仍然违法砸墙。两者应当认定为共同侵权人。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项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一)未经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民法典》1168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民法典》1168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承租人和装修公司应当对擅自砸掉承重墙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②小区物业是否要承担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45条,“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民法典》1198条第2款,“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民法典》1198条第2款,“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维护、管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
物业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责任,需要看物业公司在承租人装修前、装修中有无履行提示、巡查、制止、报告等监管责任。
若物业公司没有尽到提示和制止义务,根据《民法典》1198条第2款的规定,应当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物业公司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后,就其代为赔偿的金额可以向直接责任人(承租人/装修公司)追偿。
从媒体爆料来看,施工现场有挖掘机、拆迁钩机等大型施工设备。按一般常理来说,室内装修根本不需要如此巨大的机械设备。此类机械设备施工过程中必然要产生巨大的噪音,也并非半夜施工突然完成的。小编认为,物业公司至少没有尽到巡查、制止的监管义务,应该承担责任。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