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生鲜的不能再用生鲜灯给生鲜美颜了,这个已经是明确规定的。
7月22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明确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生鲜灯”误导消费者。
去过菜场买过菜的人都知道,一些生鲜在灯光的照射下,显得色泽格外红润鲜嫩,看了就让人有购买的冲动。可买完回家,没了美颜却发现远不是那么回事,甚至有时还会买到不新鲜的东西。
销量高的“生鲜灯”月销上千。以“生鲜灯”为关键词进行搜索发现,系统推荐的某广东中山卖家售卖的“生鲜灯”月销2000+,在宝贝标题页面写有“生鲜猪肉灯冷鲜肉海鲜灯卤菜熟食店专用灯”等字样。
“生鲜灯”本质上是一种冷光源照明灯具,不会散发热量加速食物腐败,或者影响其质量。
南京市场监管部门介绍,目前接到的与“生鲜灯”相关的投诉绝大多数是因为消费者被“生鲜灯”误导,购买了不新鲜的商品,但市场监管部门检查的重点是食品来源、检验检疫合格证等与质量相关的事项,而不是有没有使用“生鲜灯”,而《办法》发布之后,处理相关纠纷就有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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