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朋友们!最近是不是又在为公司的团建或者客户接待忙得焦头烂额?尤其是涉及到钱的时候,那账目可真是个让人头疼的事儿。今天,我就想跟大家好好聊聊“旅游服务团费如何入账”这个话题。说实话,这事儿吧,听起来简单,但真要操作起来,里面门道可不少。我刚开始接触的时候也是一头雾水,什么发票、分录、税务,搞得我晕头转向。不过别担心,今天我就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用最接地气的方式,跟大家掰扯掰扯这事儿,希望能帮到正在为此发愁的你。
咱们要入账,首先得搞清楚这笔钱的来龙去脉,它的性质是什么。这直接决定了咱们后面怎么记账,怎么交税。旅游服务团费,说白了,就是公司为了组织员工旅游、或者招待客户、又或者参加行业展会等目的,支付给旅行社或者其他服务机构的费用。这笔钱,从公司的角度看,它可能有好几种“身份”。
比如说,如果是公司组织员工旅游,这笔钱算什么呢?直接发钱给员工肯定不行,要交个税。那作为福利呢?理论上可以作为职工福利费,但这里有个坑!根据咱们国家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但是!职工疗养费、自费旅游支出是不在这个范围内的。也就是说,如果你把员工旅游直接计入职工福利费,税务上是不认的,汇算清缴的时候得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这税可就白交了!很多聪明的会计会选择把它计入“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下面,但心里得有数,税务上要调整,或者干脆找个更合规的科目,比如“管理费用-其他”或者“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然后通过其他方式体现其福利性质,同时注意税务风险。
再比如,如果是招待客户,那性质就更明确了,这属于业务招待费。业务招待费也有税前扣除限额,是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这个比例可不好控制,很多公司业务招待费都超标,所以旅游招待客户,也得精打细算,别最后钱花了,税还得自己扛。
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公司参加行业展会、商务考察,这里面可能包含旅游的成分。这种情况下,这笔费用就应该计入“管理费用-差旅费”或者“销售费用-差旅费”,具体看是哪个部门组织的。如果是销售部为了开拓市场带客户去考察,那自然进销售费用;如果是行政部门组织参加行业会议顺便旅游,那就进管理费用。
第一步,一定要跟领导或者业务部门确认清楚,这笔旅游服务的核心目的是什么?是员工福利?客户招待?还是商务活动?只有明确了性质,咱们才能选对科目,为后续的入账打下坚实的基础。我刚开始做的时候,就吃过这个亏,没问清楚,直接计入了福利费,后来年审的时候被老师狠狠地“教育”了一顿,说这个税务上不认,得调增,当时那个尴尬啊!各位同学,前车之鉴,一定要记住!
明确了性质,接下来就该准备“弹药”了。入账最最重要的东西是什么?没错,就是发票!没有发票,一切都白搭。而且,发票的类型也得对。旅游服务,对方肯定是旅行社或者旅游公司,他们开过来的发票品目应该是什么呢?一般是“旅游服务费”或者“会议费”、“咨询费”之类的,但最好是“旅游服务费”,这样最直接,最能反映这笔费用的真实内容。
拿到发票后,咱们不能光看金额对不对,还得仔细核对一下发票上的信息:公司名称、税号、金额、开票日期、发票专用章,这些一个都不能错,错了一个,这张发票就不能用了,退回去重开吧,别嫌麻烦,不然会计做账的时候哭都来不及。
除了发票,合同或协议也是非常重要的原始凭证。如果旅游金额比较大,或者涉及到一些特殊安排,最好能和旅行社签订一份正式的合同。合同里要写清楚旅游的行程、人数、标准、包含的服务项目(交通、住宿、餐饮、门票、导游服务费等等)、总费用、付款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等等。这样,一方面能保障公司的权益,另一方面,在税务稽查或者审计的时候,合同也是证明这笔业务真实性的重要证据。我记得有一次,我们公司组织了一次高端客户旅游,金额不小,我当时就坚持让业务部门跟旅行社签了详细的合同,后来税务局来查,有合同有发票,一切清清楚楚,心里那叫一个踏实!
如果是一些零星的、金额不大的员工短途游,可能大家觉得签合同太麻烦,那至少也要有一份旅行社开具的明细清单,上面列清楚各项费用构成,比如:大巴费X元,门票Y元,餐费Z元,这样也能支撑我们的账务处理。
好了,前面铺垫了那么多,终于到了最核心的环节——如何做会计分录。会计分录就像我们说话的语法,错了,意思就表达不清了。根据前面我们讨论的不同费用性质,分录的写法也不一样。我给大家分几种常见情况说说:
这种情况比较常见,虽然税务上不能全额扣除,但很多公司还是这么操作,会计上先计入福利费。
借:管理费用-职工福利费 (或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如果旅行社是一般纳税人,且发票是专票,这部分可以抵扣)
贷:银行存款 / 库存现金
记住哦!这部分费用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是不能税前扣除的,需要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调增。做账的时候心里要有数,别到时候忘了调整,导致公司多交税。
这种情况下,费用性质就是业务招待费了。
借:销售费用-业务招待费 (或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看公司组织部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同样,专票且合规可抵扣)
贷:银行存款 / 库存现金
业务招待费有税前扣除限额,前面已经提过了。每年年底做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要仔细计算一下,看业务招待费总额是否超过了扣除限额,如果超过了,超出的部分也要纳税调增。招待客户旅游也要悠着点,别超标了。
这种情况相对合规,税务风险小一些。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或销售费用-差旅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 库存现金
差旅费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支出,只要能有合法有效的凭证(发票、行程单、住宿清单等),通常是可以全额在税前扣除的。如果是这种情况,就相对省心一些。
这里我要特别强调一下进项税额抵扣的问题。现在国家推行营改增,旅游服务也是增值税应税项目。如果旅行社是一般纳税人,给我们开具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我们是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但前提是,这笔费用必须符合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并且不是那些不得抵扣的项目(比如前面说的纯员工福利性质的旅游,其进项税额通常是不能抵扣的,具体要看税法规定)。拿到专票后,一定要检查好,认证抵扣期限也别忘了,不然过期不候,损失就大了。
懂得生活网为大家提供:生活,学习,工作,技巧,常识等内容。
原文链接:http://dongdeshenghuo.com/jingdianjifengjingqu/776640.html